2024年江苏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日期:2025-01-27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江苏省教育厅编制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江苏省教育厅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以高质量的政务公开助力加快推动教育强省建设,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贡献教育力量。

(一)加强教育政策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教育决策部署,聚焦高考等师生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工作,多形式、多层级、多角度做好重要政策发布、解读和宣传。2024年,省教育厅共举行或参与20场新闻发布会,联合市县两级开展“教育强国建设江苏在行动”主题新闻发布行动。在省政府官网在线解读高考等重大教育政策,走进《政风热线》开展直播答疑,全年省教育厅网站共发布信息4623条,与网民互动交流6000余次,通过“江苏教育发布”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291条,及时让全社会跟进了解江苏教育的最新举措、实践经验和发展成就。

(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采取电话、电子邮箱、平台申请、线下邮寄等多种方式接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坚持便民原则,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依法依规答复办理,不断提高办理依申请公开件的质量和时效。2024年共收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4件,予以公开20件,部分公开9件,不予公开5件,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本机关不掌握和需要另行制作信息的共28件,重复申请不予处理3件,信访举报投诉求类申请2件,申请人撤销处理47件。

(三)严格政府信息规范管理。认真落实《江苏省教育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苏教法〔2023〕1号),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24年省教育厅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文件制发全过程严格落实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报备等程序规定。研究制定《省教育厅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组织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开展政府信息管理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省教育厅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四)推动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动教育融媒体建设,打造“江苏教育发布”视频号品牌,在全国省级教育部门率先推出AI数字人“苏小育”,粉丝量突破31万。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新开设“2024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全省教育大会”等4个专题。在“公众参与”专栏设置二级模块,进一步优化网站咨询问答功能。重构政务服务旗舰店,分类梳理60个政务服务事项,将数据库推送至省级智能检索系统,开发“搜-办-看-问-评”五个模块,实现咨询投诉、意见征集、在线访谈、问卷调查等一体交互,政务公开和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

(五)切实加强监督保障。坚持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审核工作,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治关、政策关和文字关。积极推动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一体化新格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对接江苏省政务服务网效能监督系统、办件库、好差评系统,实现办件量、办结量、评价量实时公开。积极做好信息互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共服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认真对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省教育厅政务公开工作距离高质量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教育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多样,针对性还不够强,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省教育厅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决策部署,加强工作筹划,提高工作实效,运用创新手段,及时做好政策发布,主动加强政策解读,切实回应社会关切,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更优质的政务工作和政务服务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机关未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