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07浏览次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由江苏省教育厅编制。全文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江苏教育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电话:025-83335807)。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加强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及时发布教育政策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引导社会舆论。2016年,江苏教育门户网站(中文版)累计发布各类信息9275条。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栏目公开信息360余条,其中规划计划类信息16条,资金信息类39条,各项业务工作304条。二是及时发布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等其他信息,教育动态包括会议活动2111篇次,市(县)教育工作动态938篇,高校工作动态836篇,厅机关处室工作动态48篇,直属事业单位工作动态142篇。三是做好“江苏教育英文网”和“留学江苏”网站及APP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实施茉莉花留学江苏政府奖学金项目、茉莉花留学东盟奖学金项目,接受近4000名外国学生在线咨询。两个网站受众面覆盖境外145个国家和地区,点击量突破25万人次。江苏教育英文网获2016年度中国外文版政府网站领先奖。

(二)推进新闻发布会常态化。2016年,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5场,举办在线访谈5场,召开新闻发布会12场,开设网站专题3个,召开视频会议14场,发布新闻通稿200余篇,组织、接受媒体采访220余次。   

(三)加强新媒体建设。我厅在全国各省教育行政部门和江苏省级机关中率先实现了“两微一端”全覆盖。“江苏教育发布”坚持“有用、有趣、有温度、有品位”的定位,已成为广大网友特别是媒体记者每天关注的重要平台。2016年全年,“江苏教育发布”微信公平共计发布图文消息1337条,关注人数与2015年相比增长了近8万人。厅官方微博发布博文2756条,年回复网友咨询近2000条,拥有关注人数总量近27万人(新浪平台13.1万人,腾讯平台13.6万人),累计阅读量超2000万。厅新闻客户端发布信息2330条、总用户达5200人左右。

(四)开展在线访谈。为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宣传效果,厅领导及有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积极就我厅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到省政府网站和主要媒体网站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今年累计开展网上访谈9次,其中沈健厅长在参加全国两会时出席新华网在线访谈,畅谈江苏教育改革发展的话题,走进中国教育报刊总社《两会E政录》视频访谈,就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问题接受采访,并与广大网友进行深入交流。在国家宪法日前夕,相关厅领导走进中国江苏网演播室畅谈法治宣传教育,成为大众关注的热点。

(五)加强对新闻媒体公开力度。一方面,有效发挥厅属媒体作用。充分发挥教育媒体(包括教育报刊、教育网站)的宣传功能、教育功能和服务功能,做到教育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第一时间权威发布、教育新闻和事件第一时间全面客观报道。例如,《江苏教育报》先后推出了“扬帆十三五,领航教育梦”“蓝图已绘就,使命在肩上”等专题报道,《江苏教育》通过专刊、专题方式对“十二五”江苏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发展成果进行集中报道。另一方面,加强与社会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与中央、省、南京市30多家新闻单位建立紧密联系,形成了相互协调的教育信息宣传网络,充分利用社会媒体公开我厅信息。2016年,中央、省级各类媒体刊播我省教育新闻2600多篇次,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8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8例,同意公开5例,已公开并告知检索途径2例,非本机关政府信息3例,信息不存在10例。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没有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厅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3例、行政诉讼2例。

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深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深入贯彻教育部“十公开”等信息工作要求,扎实开展“阳光招生”,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刊物以及微信等宣传平台,并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稿、专题采访、媒体开放日等方式,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各类教育考试政策信息,切实打造一个更为立体、更为通畅、更为迅捷的信息沟通平台,进一步提高教育招考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社会群众的满意度。一是加大特殊类型招生信息公开力度。保送生招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录取、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高考照顾录取考生等工作已形成科学、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实施办法、工作程序、入选标准和资格结果公示的信息公开机制,加大公示力度,增加公示内容,拓宽公示渠道。所有获得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考生均实行考生所在中学、入选高校、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以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四级公示制度,公示时间均不少于两周。公示期间,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考生和家长对公示结果的疑义,及时处理和反馈。2016年我省累计公示保送生考生185人,自主招生录取考生1379人,省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考生1007人,高水平运动队合格考生500人次,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考生465人次,高考享受照顾录取政策考生2394人,公安政法院校面试及体能测试合格考生4694人次,艺术类校考合格考生约13万人次。二是加大高校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力度。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开设“每日政策解读”“每日录取动态”等专栏,及时、准确发布最新的招考信息。编印《普通高校招生百问》、《江苏招生考试》等资料,组织高校开展网上咨询,深入宣传解读招生政策。2016年普高网上咨询会共有356所省内外院校参加答疑,回复考生咨询3.6万余条, 点击量达61.8万次;首次开通手机微信答疑成效显著,通过手机访问量达34.2万次。2016年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推出“考啦博士”和“萱萱姐姐”卡通形象,用生动活泼的图解形式宣传解读招考政策,进一步贴近了考生,招考期间微信公众号新增关注量超过20万人,关注总人数超过40万人,录取期间微信阅读量达到233万多次,转发量多达14万余次。

(二)改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工作。一是双月报通报制度。自2015年义务教育改薄实施以来,每两月向13个设区市教育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员会通报本地区改薄工作进展情况,包括:校园校舍建设开工率、竣工率、室外运动场建设竣工率、校园校舍经费投入完成率、各项设施设备采购数量、价值、完成率以及各省辖市全省排名情况,工作效率明显加强。为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工作督促力度,2016年省改薄办同时将通报抄送各设区市政府,进一步强化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开展专项督导并公布结果。2016年我省组织由省督学、基建专家和教育装备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全省9个县(市、区)开展包括学校布局、底线要求、年度计划、质量管理、条件保障、公开公示等主要内容的全面改薄专项督导,并通过教育厅督导专网向社会公布督导考核结果。三是组织网络测评。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要求,我省组织改薄规划项目学校的学生、教师登陆教育部指定网站进行改薄工作的网络测评。

(三)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各地义务教育学校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及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布局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确定学校的施教范围、招生规模。本地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根据公开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文件时间要求持本人及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施教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外来务工人员(包括本地农民工和外地农民工)的适龄子女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根据公开文件时间要求持本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相应的身份证明,监护人居住或就业证明以及家长计划生育证明,向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解决。

(四)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省级部门预算的批复》和《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部门预算公开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按规定在2016年2月26日前通过省教育厅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财政信息”栏公开2016年省教育厅部门预算,同时,批复厅属高校(含二所中专校)及厅属事业单位预算。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省教育厅2016年度决算的批复》和《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部门决算公开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2016年8月31日前通过省教育厅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财政信息”栏公开2015年省教育厅部门决算,同时,批复厅属高校及属事业单位决算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开。省属各高校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苏教财﹝2013﹞15号)要求,主动公开学校2015年决算情况,并细化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公开率达到100%。同时,各高校将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以及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发放情况和管理规定及时在校园网公开,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员工和全社会的监督。

六、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指导各高校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落实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持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各高校在形成“校长统一领导、校办牵头协调、部门各司其职、师生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二是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和途径。各高校不断修订完善本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拓展了信息公开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公开途径上,各高校打造好学校网站、校报等传统信息公开平台,充分运用手机APP、微博、微信、OA办公系统等新媒体工具,建立多渠道、多资源统合的信息公开新途径。三是加强重大决策过程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校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突出抓好深化重大改革决策过程、招生就业、干部人事、财务、资产、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四是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各校普遍通过教代会、工代会、学生座谈会、专题调研等途径,不定期组织师生员工代表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调查和评议。重点评议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制度建设、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途径和公开成效等方面。

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我厅严格按照省人大人事代表联络委、省政府督查室和省政协提案委的办理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规范办理程序、强化沟通协调、督促检查落实、提高办理实效,按时保质地完成了全部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通过教育厅门户网站公开人大建议14件、政协委员提案13件。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距离上级部门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比如,有些职能部门在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还不善于和新闻媒体沟通,政策解读力度还有待加强;由于各职能部门信息公开联络员更替,需要进一步加强具体工作人员的培训,等等。

2017年,我厅将认真按照中央、省部署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和机制,理顺公开渠道的各个环节,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我厅政府信息的需求。比如,继续加强对部门联络员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普及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知识,进一步增强全员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