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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
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培育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9 09:50 来源:教师工作处 浏览次数: 2472 字体:[ ]

苏教办师函〔2020〕16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19〕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2019-2021年全国打造360个满足职业教育教学和培训实际需要的高水平结构化的国家级团队。今年教育部尚未启动国家团队建设工作,我省拟先在中等职业学校推选教学创新团队,作为今后向教育部推荐申报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培育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及条件

2020年重点面向现代交通运输、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产业领域和民生紧缺领域专业(见附件1),申报团队须参照符合教育部《通知》(见附件2)所列的立项条件。同时,学校及专业(团队)在以下10项成果中不少于6项。达到成果要求更多的团队优先推荐:

1. 所在学校为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优质特色职业学校或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领航计划建设单位;

2. 以所在专业为核心建有江苏省职业学校现代化专业群或现代化实训基地;

3. 所在专业承担市级及以上现代学徒制试点;

4. 团队负责人具有中职学校正高级讲师职称或为省特级教师;

5. 团队负责人牵头建有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并通过验收;

6. 团队负责人为省级及以上项目带头人(江苏省人民教育家、省苏教名家、省“四有”好教师团队带头人等);

7. 团队负责人获省级及以上奖励(教学名师、技能大赛、省333工程等);

8. 团队成员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其中团队负责人至少获1项;

9. 团队成员近五年主持省级及以上研究课题2项以上,其中团队负责人至少主持1项;

10. 近五年学生在省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奖(技能大赛等)。

二、推选名额及支持经费

全省各地推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30个,每设区市教育局按照分配名额向省教育厅推荐(见附件3)。

每个团队建设周期3年,省财政支持经费30万元,用于立项团队开展课题研究、研讨培训、资源开发、绩效评估等工作。团队所在学校给予相应支持。

三、推选程序及要求

1.学校自报。符合《通知》条件和教育部要求的学校,向学校所在地的设区市教育局提交材料。

2.各市推荐。各设区市教育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严格推选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团队,确定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3.材料报送。各设区市教育局请于11月30日前完成材料报送,材料包括:(1)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见附件4),申报书和重要佐证材料合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2)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复印件须学校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属实。申报表及汇总表的电子版一并报送。

四、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葛海燕,电话:025-83335520,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1206室,邮箱:gehy@ec.js.edu.cn。

附件:附件1-5.docx

   1. 团队遴选建设重点领域说明表

           2.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的通知

   3. 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荐名额分配表

   4. 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

        5. 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荐汇总表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