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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成立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
推广应用研究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9 10:10 来源:基础教育处 浏览次数: 2989 字体:[ ]

                                                           苏教基函〔2020〕30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48号)精神,为加强我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深化研究与推广应用,进一步构建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提高全面育人水平,营造“重教育教学改革、重教育教学科研”的氛围,经研究,决定为荣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的项目成立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研究所。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一、江苏省高中学生自主学习研究所,负责人:朱卓君,江苏省天一中学校长。

二、江苏省湿地生态文化课程研究所,负责人:卫新,江苏省苏州中学副校长。

三、江苏省高中大美育研究所,负责人:杨培明,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校长。

四、江苏省幼儿园综合课程研究所,负责人:章丽,南京市实验幼儿园园长。

五、江苏省幼儿经历学习课程研究所,负责人:陆艳,无锡市实验幼儿园园长。

六、江苏省小学跨界学习研究所,负责人:朱爱华,如皋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校长。

七、江苏省语文整合教学研究所,负责人:戴晓娥,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副院长。

八、江苏省中学灾害地理教育研究所,负责人:李树民,无锡市市北高级中学正高级教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高度重视国家级教学成果的宣传与推广工作,精心制订区域推介方案、建设活动平台,分类组建联盟学校,切实加强对各研究所的指导帮助,从专家指导、实践推广等方面支持保障研究所工作。各研究所要立足教育教学实际,认真做好国家级教学成果的深化研究和成果推广工作,努力促进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水平提升,全力推动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教育厅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