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学位办〔2018〕35号
关于报送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的通知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关于报送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的通知》(教研司〔2018〕6号)要求,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含部委属高校、地方高校和科研机构)对照《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精神,认真梳理本单位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撰写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1),填写汇总表(附件2)。落实情况报告的电子版、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包括汇总表填写的已正式发文的文件扫描件),须于9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沈春,电话:025-83335660,电子邮箱:shench@ec.js.edu.cn。
附件:1.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总结报告(提纲).docx
省学位办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