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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03 17:14 来源: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教育处 浏览次数: 9402 字体:[ ]

苏教办社政函〔2018〕22号

各高等学校:

2018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题研究项目经学校推荐、专家遴选、省教育厅审定,共批准设立893项(附件1),其中:思政专题项目829项、党建研究专题项目24项、纪检监察专题研究项目13项、高校财务管理专题研究项目10项、外语教学专题研究项目17项。为表述更加准确规范,部分项目名称根据专家审核意见进行了修改。现将立项情况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题研究项目要在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各高校应尽快依据《项目申请书》,与项目负责人签订《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附件2,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作为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项目任务书》中的最终成果完成计划不得低于省教育厅规定的最低结项要求。《项目任务书》一经签订,一般不得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3),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二、各高校需按要求落实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思政专题项目的经费资助,每项不低于1万元。对未按规定给予资助的高校,省教育厅将取消其下一年度思政专题项目申报资格。党建研究专题项目由江苏省教育系统党建研究会给予经费资助;纪检监察专题研究项目、高校财务管理专题研究项目由负责人所在学校按申报时承诺标准给予经费资助;外语教学专题研究项目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外国语教学研究会给予经费资助。

三、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项目研究和经费使用的跟踪管理,提醒项目负责人遵守学术规范,督促其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力争产出有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的高质量研究成果。

附件:1.2018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题研究项目立项一览表.pdf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doc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