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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届江苏高校毕业生
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9 17:58 来源:高校学生处 浏览次数: 2967 字体:[ ]

                  苏教学函〔2021〕7号                                                         

各普通高校:

2021届江苏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复杂严峻,就业工作任务艰巨。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5号)要求,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就做好2021届江苏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领导责任,提升就业工作质量

1.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各高校要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教职员工共同参与,形成全员抓就业、促就业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保障,严格落实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对就业工作推进不力的高校,省教育厅将开展重点督导和约谈问责。

2. 推进就业工作评价。各高校要对照《2021年度江苏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督导实施办法》(苏教学函〔2021〕6号),科学制定本校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细化完善就业工作评价考核机制,突出分类评价,建立分层分类就业评价指标体系,持续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对高校招生、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的反馈作用。各高校要按时规范发布年度就业质量报告。

3. 加强就业工作队伍建设。各高校要按照有关规定配齐配强校级专职就业工作人员,鼓励院系专设就业辅导员,建立健全全员参与就业工作长效机制。要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队伍尤其是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等一线人员的能力建设,努力提升就业工作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

4.压实毕业生就业统计及核查责任。严格执行就业工作“四不准”规定,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实施毕业生本人直接填报、学校逐级审核、省级核查的就业统计方式,推进毕业生就业协议网上签约,落实签约进展情况周报和就业情况月报制度。建立大学生征兵工作统计机制,做好低收入家庭、残疾等特殊群体就业情况统计。继续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布点监测工作。

二、深耕就业市场,探索多元就业路径

5.扎实落实政策性就业。各高校要会同各设区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江苏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周”“江苏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就业创业在江苏”等活动,充分宣传国家、我省及各设区市出台的招才引才政策,用足用好优惠政策。持续推进大学生征兵、科研助理招录以及第二学位招录工作,做好“三支一扶”“西部计划”“苏北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落实好学费补偿代偿、升学优惠等政策。

6.积极拓展市场化就业。各高校要积极参与江苏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百校千场万岗”就业促进行动,围绕服务国家和我省重点区域、重要领域、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结合学校的办学特色和本校毕业生的招聘需求,精心设计就业活动主题,线上线下联动,依托“91job智慧就业平台”为2021届毕业生保质保量举办“江苏百校联动”“服务发展促就业”等主题招聘活动。毕业生离校前,每所高校举办各类线上线下综合招聘活动不少于10场。

7.鼓励引导新兴领域就业。各高校要挖掘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中的就业机会,引导毕业生发挥智力优势,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就业创业。鼓励毕业生到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多元化多渠道就业。优化毕业生灵活就业的认定程序,支持和鼓励毕业生在新业态中就业创业。

三、深化就业教育,强化就业育人实效

8.深化职业发展教育。各高校要不断健全“就业思政”工作体系,开展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就业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生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现代化国家建设的新征程。持续开展职业发展教育,着力破解“慢就业”问题。重点开展省级大学生职业生涯示范基地遴选建设工作,举办职业规划大赛、就创业知识竞赛、生涯教育进中学等活动,常态化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咨询服务。要加强就业课程、教材、师资、案例库、导师库、测评体系等教学资源建设,推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模式改革。

9.开展就业创业实践活动。持续推进高校创新创业“金种子”项目孵育工作,及时给予导师指导、资金扶持、项目对接等多种服务。大力实施“苏企优才”大学生成长圆梦行动,各高校要将实习作为促就业的重要渠道,加快完善就业实习管理制度,深化校企校地合作,建设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开发更多实习岗位。继续开展全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典型事迹遴选,举办全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年度人物评选。

10.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援助。落实“一生一策”“一帮一”对接,实施低收入家庭、少数民族、残疾等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计划,全年线上培训全覆盖,线下培训不少于3000人次,切实提升其就业竞争力。持续开展好残疾人毕业生、“苏陕教育协作”高校毕业生、湖北高校毕业生等专项就业创业帮扶工作。

四、聚焦能力提升,加强就业工作研究

11.强化培训体系建设。将全省高校就创业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纳入统一的省级管理体系,开展全员分级培训,提升专业化素质。以省级大学生职业生涯示范基地为载体,承担区域内高校相关师资培训,2021年实现对全部毕业班辅导员轮训工作。继续为全省高校就业工作人员提供91job智慧就业平台功能使用培训。在全省高校就创业指导人员教学技能大赛中增设指导实践技能环节,打造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的“名师金课”。

12.深化就业工作研究。围绕当前就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设立一批重点课题,整合各高校优势资源,打造专家智库、服务科学决策,有效发挥课题研究对就业创业工作改革发展的积极作用。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和用人单位招聘情况调查,配合教育部做好“双一流”建设高校用人单位大规模调查工作。

                            省教育厅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