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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开展
2021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2 11:25 来源:基础教育处 浏览次数: 2537 字体:[ ]

苏教办基函〔2021〕20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21年全省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本次学前教育宣传月聚焦学前教育十年砥砺奋进之路,各地要把宣传月活动作为全面展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十年的重大成果、凝聚社会共识、鼓舞教育战线士气、营造学前教育良好工作氛围的重要契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和幼儿园要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制度化、常态化。各地既要围绕本次宣传月的主题,也要围绕科学保教宣传需要,研究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广泛动员,精心部署,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

二、凝聚合力,按时保质做好案例征集工作

各地要充分发动教育行政人员、专家、园长、教师、家长等各类群体,挖掘身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推进科学保教的经历、故事,讲述亲身经历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悟。各地要以“我(们)与学前教育改革这十年”为主题,面向学前教育战线广泛征集宣传案例,通过讲述身边的、亲身经历的学前教育故事,回顾展示学前教育十年变迁重大历程和成果,重点突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突出教师和家长教育观念的转变、突出幼儿的健康成长,以小见大反映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效。题目自拟,文字、图片或视频皆可(文章每篇不超过3000字,视频每则时常不超过10分钟,格式为mp4(H264编码),尺寸为16:9,分辨率不低于720P,视频压缩后原则上不超过300M)。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4月15日下班前报送15个左右案例(视频类案例不少于5个,文字和图片类案例不少于10个),后期有优秀的案例可陆续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深入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学前教育的合力

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媒,特别要发挥新媒体传播广、速度快、多样化的特点,开展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公益性宣传,注重扩大宣传月的影响,形成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宣传月期间省教育厅将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采访报道、制作系列微视频,并通过官网专栏、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等渠道推送相关专题宣传信息,请各地各校积极配合,提供支持。 

各地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送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薛拥祥、陈金鑫,联系电话:180****6608、025-83335631,电子邮箱:93542100@qq.com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pdf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