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省教育厅于近期开展了2023年上半年中外合作办学新申报机构和项目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结果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至4月28日。对审核结果若有异议,请书面向省教育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反映(联系电话:025-83335632,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教育大厦1211室,邮编:210024)。届时请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单位、地址、邮编和电话,以便联系。
附件:2023年上半年中外合作办学新申报机构和项目通过审核名单.docx
省教育厅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