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高函〔2023〕2号
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人才办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进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22〕10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申报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2〕26号)精神,在学校自主申报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和省教育厅审核,决定立项建设100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以下简称卓工计划2.0专业)建设点(详见附件1),现予公布。为确保卓工计划2.0专业建设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卓工计划2.0专业建设点建设工作,参考专家评议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填写《江苏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加快建设步伐,确保建设成效。《项目任务书》中的“总体建设目标与预期标志性成果”不得低于卓工计划2.0专业申报书中相关内容。《项目任务书》须经不少于5位本学科专业领域的正高级职称专家(其中外单位不少于3人)论证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定。
二、加强过程管理
卓工计划2.0专业建设周期原则上为3年,其间实行年度报告、终期验收、常规考核等管理制度。建设期满后,将对照《项目任务书》和验收标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验收的,经申请延期不超过一年。
三、统筹经费投入
卓工计划2.0专业纳入“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含品牌)及课程建设专项”绩效分配因素。各高校要统筹企业投入和地方财政投入等经费,支持卓工计划2.0专业建设,以保障卓工计划2.0专业建设成效,“项目资金来源预算总表”不得低于专业申报表中相关内容。
四、其他事项
各有关高校应于2023年4月30日前登录“江苏省本科教学信息平台”(网址:http://jsgjc.jse.edu.cn),点击“卓工计划2.0专业申报”在线填报《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电子材料(Word 版和 PDF 版,文件名命名规则为“学校全称+专业全称+项目任务书”,PDF材料须包含专家论证意见、签字及单位盖章等)发送到邮箱:jsgaojiao@126.com。《项目任务书》书面材料一式2份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联系人:孙大松、魏永军;电话:025-83335158、025-83335156。
附件:
1.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建设点立项建设名单.docx
2.江苏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docx
3.专家评议反馈意见(通过“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申报”系统分校下发)
省教育厅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