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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关于《江苏省中小学教材选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01 17:13 来源:语言文字与教材工作处 浏览次数: 462 字体:[ ]

为加强江苏省中小学教材管理,进一步规范教材选用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和《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教材〔2023〕1号)等有关规定,省教育厅研究起草了《江苏省中小学教材选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 省教育厅语言文字与教材处(邮编:210024)。来信请注明“江苏省中小学教材选用制度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hangxy@ec.js.edu.cn。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附件:江苏省中小学教材选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1日


 

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中小学教材选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情况反馈

         为规范政府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扩大公众参与度,增强政策透明度,省教育厅于2023年12月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江苏省中小学教材选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截至于2023年12月11日,未收到社会公众的修改意见反馈。

                                       江苏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