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教育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1号)要求,省教育厅研究起草了《江苏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江苏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邮编:210024)。来信请注明“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iy@ec.js.edu.cn。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7日。
附件:1.江苏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江苏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江苏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起草说明.docx
省教育厅
2023年11月28日
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情况反馈
为建立健全教育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省教育厅于2023年11月2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江苏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江苏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截至2023年12月7日,收到反馈意见1条,经研究予以采纳。
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