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评院函〔2023〕20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2023年下半年全省共有227所市优质幼儿园申报省优质幼儿园评估。经我院组织专家对晋评幼儿园进行申报资格审核和申报材料评审,并商省教育厅基教处同意,确定其中152所幼儿园进入现场考察。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现场考察时间
现场考察分两批进行,时间分别为11月7日—10日、11月28日—12月1日。现场考察分组与日程安排见附件1。
各幼儿园考察日期原则上按我院提出的方案执行,不得自行调整或缩短考察时间。有2所以上迎评幼儿园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专家组商定幼儿园考察顺序,报我院同意后进行。
二、现场考察程序
(一)每所幼儿园考察时间为一天。按既定程序,考察活动主要包括:考察晨检,观摩一日活动,随机访谈教师、幼儿和家长,有针对性地核查原始资料,考察场地、设施、设备,现场反馈考察情况等。
(二)现场考察不需要专门准备迎评卷宗,相关原始档案资料按档案管理规范存放备查。不需要专门安排汇报会,由晋评幼儿园提前向专家组提供创建介绍书面材料、自评表。
(三)现场考察专家组对35条二级指标达成情况进行等级判断,不对晋评幼儿园作评估结果综合结论。专家组在现场反馈考察意见的基础上,发送《现场考察整改建议书》。
(四)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导晋评幼儿园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整改,并于2024年2月底前形成《评后整改报告》(表式从江苏教育网——直属单位——江苏省教育评估院——“评估文件”栏目下载),由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集中报送我院。我院将组织专家根据现场考察情况和晋评幼儿园评后整改情况综合决定,提出建议结论报省教育厅审定。
三、现场考察配合事项
(一)接到本函件后,请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将晋评幼儿园的基础信息按《2023年下半年省优质幼儿园评估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格式,及时通过县(市、区)教育网公示。专家组进园前3天,晋评幼儿园要将统一格式的《评估公告》(表式见附件2)在幼儿园内外显著位置及校园网上发布(保留时间一个月)。评估监督电话:025—83335260。
(二)本次现场考察继续实行“开放式评估”,请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晋评幼儿园按要求就地聘请3位相关社会人士与我院派出的3位专家共同参与现场考察。
1.按照评估统一要求,在现场考察两周前遴选3位社会评估人士,其中1位为家长委员会成员,1位为近三年毕业幼儿的家长,1位为结对帮扶省优质幼儿园的园长。
2.请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将审定后的社会评估人士基本情况于现场考察一周前,通过电子邮箱jsyz08@163.com集中报送我院备案。晋评幼儿园在大门外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表式见附件3)。公示前,晋评幼儿园和县(市、区)教育局应就参评者是否同意公开基本信息征求当事人意见。
3.请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参照《省优质幼儿园评估现场考察指南》(2023版)(从江苏教育网——直属单位——江苏省教育评估院——“评估文件”栏目下载),对社会评估人士进行专题辅导,重点是指标内涵及评价细则、考察的基本方法、考察记录的文字要求、考察工作的纪律等。在现场考察前,提醒社会评估人士准时参加各项活动。
4.现场考察后,各县(市、区)教育局监督晋评幼儿园将《现场考察整改建议书》转发家长委员会成员,请家长对幼儿园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评后整改报告》经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核后上报。
(三)专家组接送及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统一负责,确保车况良好,行车安全。食宿一律安排在地方政府定点接待宾馆或招待所,不得超标。
四、评风评纪要求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和晋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评估规范规程,与我院及专家组共同签订并落实《规范评估责任书》,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教育厅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要求,严格遵守“五不”评估纪律,坚持常态迎评、规范迎评。对违反评估纪律的晋评现场考察幼儿园我院将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将报请省教育厅处理。
五、其它事项
(一)请每组第一所幼儿园所在县(市、区)教育局于11月6日上午(第二批为11月27日上午)11∶00前派车到南京市京西宾馆(草场门大街111号)接专家组,并统一用餐。同组下一站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派车到上一站接专家组。请各市教育局幼教干部做好衔接工作。
(二)遇有需要协调的问题请及时与我院省优质幼儿园评估项目组联系。联系电话:李老师,025—83335271。
附件: 1.2023年下半年省优质幼儿园评估现场考察分组与日程安排表.doc
省教育评估院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