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考察是县(市、区)展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果的核心环节,也是体现县(市、区)教育管理水平的重要机遇。为规范有序地做好现场考察工作,需要县(市、区)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现场考察前的准备工作
(一)日程安排
根据现场考察工作流程和专家组要求,由县(市、区)拟订一份现场考察日程表,经专家组组长审定后印发专家和相关人员,县(市、区)要严格遵守日程安排,不得安排日程以外的活动。现场考察工作日程安排建议表见附件1。
(二)台账资料
台账资料准备要力求简约精当,能说明指标达成情况,便于专家高效快捷查阅即可。资料准备要遵循三个原则:一针对性。资料提供要紧扣评估指标和评估要点;二真实性。不提供虚假材料,不修饰加工材料,能提供原始材料的尽量提供原始材料;三条理性。资料按主要指标和评估要点的先后顺序组织,同一评估要点按照叙事说理的顺序组织材料。
台账资料由县(市、区)按《申报表》——“佐证材料”相关要求准备。县(市、区)共准备36条(社会满意度无需准备材料),台账资料及佐证材料分指标存放,档案盒封面注明评估指标序号、评估指标要求、指标达成情况简要说明、自评结论、佐证材料目录。县(市、区)台账资料在专家进场前集中摆放在专家工作室。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学校无需专门准备迎评材料,相关情况由专家现场核查核实。
(三)评估公告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以专家组名义于现场考察前3天在政府网站、教育网站发布统一格式的《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公告》(《公告》格式见附件2)。公告截止时间为现场考察结束后3天。
(四)专家工作室
1.县(市、区)要在专家组驻地临时设置一间专家工作室,既作为专家组的资料查阅室,也作为专家组的会议室。
2.专家工作室配备工作用电脑和打印机各一台,A4打印纸若干。为每个专家准备常用文具、简易计算器、U盘,计算器、U盘价格均不得超过100元。配备一部联系电话(或移动电话),作为专家组与有关方面交流和群众来电的通讯工具。
3.将县(市、区)基础台账资料包括评估自评报告、政策文件汇编、近三年义务教育事业报表和财务报表、义务教育学校及教学点分布地图等电子文本拷贝到专家工作室的电脑上,并将县(市、区)教育网作为网页浏览的首选界面。
(五)后勤保障
1.本着节俭、安全、卫生、便捷等原则,按规定协助落实专家组食宿事宜。专家接待须安排在政府招待所或政府指定的接待宾馆。专家组交通用车要本着节俭、安全的原则安排。
2.专家入住前,要认真检查宾馆设施,确保水、电、网络、电话、空调、照明设施等的正常使用,确保专家组成员现场考察期间的食宿安全。台灯照明亮度不够应及时更换适宜的光源。
3.应尽可能要求宾馆为专家房间提供上网便利,并在各位专家和联络员房间内放置一台可上网的电脑,其中联络员房间另需配备打印机、A4打印纸。
4.在入住宾馆内安排专家就餐,一日三餐按会议用餐标准执行。如入驻宾馆与考察学校较远,中午可安排在学校师生食堂就餐。
5.县(市、区)应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二、配合做好现场考察各项工作
(一)专家组预备会
专家组预备会议一般在进场前的下午或晚上召开,县(市、区)可以把地点安排在专家工作室或入住宾馆的小型会议室。为预留充足时间召开专家组预备会,晚餐结束时间不得迟于晚上八点。
(二)自评工作说明会
1.自评说明会参会对象为专家组全体人员,设区市教育局负责人,县(市、区)政府领导及发改、财政、编办、人社、国土、城建、教育等部门负责人,县(市、区)教育局相关科室人员等。县(市、区)事先应落实好与会人员,与专家组联络员事先商定好议程。
2.自评工作说明会时间一般1个小时左右,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县(市、区)政府主持,介绍双方出席人员。第二阶段为自评说明和答疑,由专家组组长主持。专家组组长介绍现场考察工作目的要求和日程安排,强调评估纪律。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作自评工作说明,说明内容要语言简练、主题鲜明,重点介绍创建成效、工作亮点和指标达成情况,以及材料申报以来的工作推进情况。专家组围绕县(市、区)政府履行义务教育工作职责及有关问题进行提问,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解答。
(三)查阅资料
1.专家查阅台账资料时发现问题或需要新的佐证材料向县(市、区)提出要求时,县(市、区)应及时提供有关材料或数据,不得借故拖延,不得弄虚作假。
2.县(市、区)安排一名熟悉台账资料的同志配合专家组工作。
(四)实地考察学校
实地考察学校名单由专家组根据《现场考察重点事项清单》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县(市、区)协助做好路线和车辆安排,限1名工作人员陪同。学校应坚持常态化迎评,不得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及时配合开放相关场地教室等,协助专家做好教学活动观察工作。
(五)随机访谈
随机访谈包括重点访谈和一般访谈。重点访谈着重了解创建工作和相关政策举措落实情况,访谈对象一般包括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和教育、发改、财政、人社、编办等部门负责人。县(市、区)做好访谈的协调工作,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访谈。一般访谈由专家结合实地考察进行,根据评估工作需要随机访问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等。
(六)现场考察意见反馈
1.意见反馈会的参会对象与自评说明会大体一致,县(市、区)可根据需要安排其他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时间为1个小时左右,副组长主持会议,主要议程有:(1)组长代表专家组宣读对参评县(市、区)的现场考察意见;(2)参评县(市、区)领导表态发言。
2.专家组反馈的现场考察意见作为县(市、区)整改的重要依据,县(市、区)应安排专人作详细记录。
三、严格遵守评风评纪要求
(一)评估院与专家组、县(市、区)签订《规范评估责任书》,县(市、区)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省教育评估院的“五不”评估纪律。
(二)县(市、区)要协同专家组执行评估纪律,评估结束后双方均应如实、认真填写执行评风评纪反馈表,做到双向监督、双线反馈。
(三)对评估中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将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附件:1.
现场考察工作日程安排表(建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