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学位办〔2020〕12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精神,近期将开展在聘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年报工作、第六批江苏省产业教授中期考核工作和第四批江苏省产业教授期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聘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年报工作
(一)年报内容
在聘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向江苏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报送上一年度基本数据,年报内容将作为产业教授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原则上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不再要求产业教授提供其他有关数据。
(二)年报对象
年报对象为截止2020年8月底仍在聘的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包括第五批、第六批和第七批产业教授)。
(三)工作流程
各有关高校通知在聘的产业教授于8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登录“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 (http://jsxw.jse.edu.cn/)(以下简称“平台”)填报基本数据(统计时间为2019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9月15日前高校工作人员登录平台完成年报数据审核工作。
二、第六批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中期考核工作
(一)考核内容
根据《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中期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工作成效等,具体可按照《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第四章第十一条的要求开展考核。
(二)考核对象
2018年受聘的江苏省第六批产业教授。
(三)工作流程
中期考核由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委托有关高校开展,中期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由有关高校通过平台报送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备案。
各高校于9月1日至9月15日期间,登录平台报送中期考核结果。
三、第四批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期满考核工作
(一)考核内容
根据《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期满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工作成效等。
(二)考核对象
2016年受聘的江苏省第四批产业教授。
(三)工作流程
1. 期满考核由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2. 请各有关高校于8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通知所聘任的第四批产业教授登录平台,填写《江苏省产业教授期满考核申请书》(附件),并上传盖章扫描后的pdf版申请书。
3. 各高校于9月10日前登录平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高校高度重视,认真做好2020年度江苏省产业教授年报和考核有关工作,确保产业教授年报数据、考核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将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
(二)凡产业教授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由聘任高校对其进行约谈并要求其整改。整改后一年考核仍不合格者,由高校报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审定后,予以解聘。
(三)期满考核优秀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经高校和产业教授同意,可直接续聘,并报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备案。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五年内不得申报。
(四)在年报和考核工作中,凡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解除产业教授聘任合同,并报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备案:(1)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履职的;(2)调离江苏工作的或调离原工作单位不能继续履职的;(3)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4)有严重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事故的;(5)有其他严重影响聘任高校和所在单位声誉的。
请各有关高校指定专人负责本次产业教授年报和考核有关工作,请于7月2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附件2)报送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联系人:沈春,电话:025-83335660,电子邮箱:jsyjsjy@ec.js.edu.cn (mailto:shench@ec.js.edu.cn)。高校工作人员、产业教授用于登录“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的账号和密码另行通知。
附件:附件1-2.docx
1. 江苏省产业教授期满考核申请书
2. 产业教授期满考核联系人回执
江苏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代章)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