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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高等学校
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07-09 18:32 来源:高等教育处 浏览次数: 6402 字体:[ ]

苏教高〔2020〕3号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精神,深入推进全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有效发挥各类课程育人作用,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战场”、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使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促进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同向同行,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二、总体目标

通过在全省高校所有学科专业中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促使课程思政的理念形成广泛共识,广大教师坚守教书育人的主业、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提升,协同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高校立德树人成效进一步提高,形成“校校有精品、门门有思政、课课有特色、人人重育人”的良好局面。

三、基本原则

坚持知识传授和价值引领相统一。树立知识传授和价值引领并重的教育理念,以专业发展为出发点实现知识传授和价值引领协同发展,以人才培养为根本点促进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同频共振,将价值引领寓于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之中,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效实现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机融合。

坚持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相统一。在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建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同时,积极挖掘各类课程中蕴含的思政教育元素,用好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渠道,寻找专业学科知识体系与思政知识体系的接触点,探究专业知识教育与价值教育的融合点,创新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方式,达到学生喜闻乐见和讲解深入浅出的效果。

坚持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相统一。落实高校主体责任,统筹各类资源,做好顶层设计,建立包括工作体系、教学体系、内容体系和评价体系在内的一整套课程思政育人新体系。结合不同类型高校、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别课程的属性特点,加强分类指导,明确育人目标,强化教师培训,不断提高课程思政建设水平。

四、实施方案

落实高校课程思政主体责任,科学规划与设计课程思政教学体系,推进学校、专业、课程三级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与建设,全面提高立德树人成效。

(一)强化立德树人,落实课程思政主体责任。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为课程思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学校层面要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设立课程思政建设与教学管理机构,统筹制定全校课程思政实施方案。院系、专业层面要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特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全体教师尤其是高水平教师参与课程思政工作,统筹推进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的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任课教师层面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深入挖掘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探索和创新课程思政教育方法,不断提升课程思政能力。

(二)强化全面覆盖,设计课程思政教学体系。全省高校要在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类课程等各类课程、教材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其中,公共基础课程要聚焦提高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人文素质、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国家安全意识和认知能力,打造一批有特色的体育、美育类课程,帮助学生增强体质,提升审美素养;专业教育课程要体现课程广度、深度和温度,集历史与现实、本土化与国际化、知识性与人文性于一体,与弘扬真善美结合,富有学科特色、彰显专业优势;实践教育类课程要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创造意识、创业能力以及弘扬劳动精神。高等职业院校要注重设计劳动教育环节和职业精神教育环节,引导学生培养工匠精神。

(三)强化分类指导,推进专业课程思政建设。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深入挖掘专业课程所蕴含的课程思政元素,明确不同专业课程的思政目标,使专业课教师能在课程思政建设中找到自己的“角色”、干出自己的“特色”。全省高校对照《纲要》中的文学、历史学、哲学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类,教育学类,理学、工学类,农学类,医学类和艺术学类等不同学科门类课程思政建设要求,进一步细化课程目标。高等职业院校结合高职专业分类和课程设置情况,设置差异化的课程思政目标,挖掘培育以工匠精神为核心的德育元素,将社会责任、爱岗敬业、团队协作、身心健康、诚实守信、精益求精、劳动竞技、文化传承、创新创造等元素和典型案例贯穿到课程体系的设计与执行中,落实好分类推进相关要求。

(四)强化育人能力,提升教师课程思政素养。依托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江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江苏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中心、江苏省高校“金课”工作坊等平台,分区域、分学科专业领域开展经常性的课程思政典型经验交流、现场教学观摩、教师教学培训等活动,有计划、分批次对全省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专题培训,加强教师课程思政育人能力建设。各高校应开展课程思政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培育工作,举办课程思政专项讲课竞赛或教学设计大赛,将课程思政纳入教师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师德师风、教学能力专题培训等活动中,充分发挥教研室、教学团队、课程组等基层教学组织作用,建立课程思政集体教研制度。鼓励支持国家级和省级高层次人才开展课程思政建设。

(五)强化改革创新,深化课程思政建设研究。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课程思政研究与实践,逐步构建多层次课程思政建设研究体系。建设一批课程思政研究中心。课题研究和实践要聚焦课程思政建设中的热点、重点和难点,着力解决课程思政建设中的基础性、关键性、前瞻性问题。在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设立课程思政重大专项课题,在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立项课题中优先支持课程思政类研究选题。鼓励高校开展课程思政专题研究,加大对高水平课程思政研究与实践成果的推广应用,总结汇编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进一步扩大江苏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影响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教务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联动、院系落实推进、自身特色鲜明的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新格局。组织成立江苏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统筹研究重大政策,指导高校开展课程思政工作。委托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成立课程思政建设工作专门委员会,搭建全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研究与交流平台。

(二)落实经费保障。省教育厅加强政策协调配套,统筹地方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和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支持高校推进课程思政建设。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统筹利用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等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和其他各类资源,结合学校实际,支持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地方高校要根据自身建设计划,统筹各类资源,加大对课程思政建设的投入力度。

(三)强化考核评价。建立健全多维度的课程思政建设成效评价体系和监督检查、激励约束机制,发布《江苏省课程思政示范高校建设指标(试行)》《江苏省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指标(试行)》和《江苏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指标(试行)》(见附件),适时开展课程思政建设专项督查。把课程思政建设成效作为“双一流”建设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监测与成效评价、学科评估、本科教学评估、专业认证、专业综合评价、“双高计划”评价、“双万计划”评价、高校或院系教学绩效考核、教学成果奖、教材奖评审推荐等的重要内容。

附件:附件1-3.docx

   1. 江苏省课程思政示范高校建设指标(试行)

   2. 江苏省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指标(试行)

   3. 江苏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指标(试行)

江苏省教育厅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