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校防组〔2020〕16号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有关要求,全力做好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教学工作,现将《江苏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教学工作指导意见》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校要充分把握开学前有利窗口期,全面考虑、提前谋划、统筹安排,科学制订本校疫情防控期间的教育教学工作方案。教育教学工作方案应包括组织领导、学期安排、线上教学实施、协调保障措施、意见及建议等,其中线上教学方案争取按学校原定开学计划付诸实施,确保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各校教育教学方案请于2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联系人:省教育厅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高教组,电话:025-83335668,邮箱:jsbkgx2020@126.com.
附件:江苏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教学工作指导意见.docx
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代)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