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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
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1 09:10 来源:高校学生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校防组〔2020〕10号

各普通高校:

为统筹做好全省高校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江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要求,切实保障毕业生身体健康和就业权益,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毕业生就业影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校园管控。各高校要延期举办各类现场招聘活动,原定春节假期后开展的各类现场招聘活动一律暂停,具体恢复时间以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为准。

二、着力优化就业服务。各高校要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广泛收集并及时通过学校就业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需求信息;要积极引导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调整面试签约流程,通过网络平台收取简历,在线笔试,利用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进行视频面试,鼓励双方通过快递方式邮寄协议书签约,切实加快推进网上签约工作;报到证办理采取“不见面审批”方式通过91JOB智慧就业平台报送信息并上传材料,审核完成后将通过快递邮寄给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各学校不再安排工作人员或毕业生个人到省政务中心现场领取。

三、积极开展线上招聘。省教育厅将在“91job智慧就业平台”开设网络招聘专栏,并联合省内地方人才服务机构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举办“就业创业在江苏”等分层次、分类别的网络招聘会。各高校要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发动毕业生参加网上招聘活动,实现线上供需对接。

四、密切掌握思想动态。各高校就业指导部门要会同学工、团委、院系深入细致的开展思想工作,帮助毕业生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要通过视频资源,指导开展网络自学就业课程,进一步掌握求职技巧,引导毕业生以积极的心态、正确的择业观对待就业。

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代)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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