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社政函〔2019〕26号
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苏文化人才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更大力度发现、培育、集聚一批高素质专业化新闻出版人才队伍,提高新闻舆论工作水平,积极推动“三强三高”文化强省建设,省委宣传部在去年选拔第二批江苏“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名评论员”四名人才的基础上,将开展我省新闻出版优秀青年(简称新闻出版优青)推荐选拔工作。现将高校候选人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牢牢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切实担负起新闻舆论工作的职责和使命,着力打造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新闻舆论人才队伍,为我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推荐范围
全省高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新媒体等领域在职在岗人员,应从事业务工作5 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5 周岁以下(1974 年8 月1 日以后出生)。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推选对象向新闻舆论工作一线人才倾斜。
三、推荐条件
1.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政治素养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融入工作当中。
2.恪守职业道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影响力,社会形象良好。
3.精通有关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获得过省级以上奖项(集体署名的,须列前三位)。
4.记者类优青要有较强的新闻策划、采写报道能力,成功策划、组织和主持重大报道和典型宣传,其作品有重大新闻价值;编辑类优青要有较强的组织编辑、策划制作能力,策划、编辑、制作的栏(节)目、书籍和作品有积极社会影响;主持人类优青要有较强的节目驾驭能力,播音、主持的栏(节)目具有较高的社会关注度和美誉度;评论员类优青要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撰写的作品紧贴社会热点,舆论引导积极有效。
5.按照有关要求,省委宣传部社科优青、文艺优青、文创优青、新闻出版优青4 个项目中原则上只能获得其中1 项,不得重复申报。
四、推荐办法
各高校要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专家评议、内部公示等程序,同时根据人选人事隶属关系,专门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并按要求组织填写人选推荐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宣传处,由省教育厅择优推荐报送省委宣传部。根据省委宣传部统一安排,省教育厅推荐名额限20个(包含教育报刊总社和高校出版社、学报等)。
五、培养举措
1.业务提升。对入选的新闻出版优青,在申报高级职称或入选省部级奖项等方面予以支持推荐。
2.项目扶持。鼓励支持新闻出版优青人才开办网络原创栏目,对有较大引领力、传播力、影响力的个人公众号予以重点推介。对部分创新型栏(节)目,给予资金资助或评奖倾斜。
3.教育实践。组织专题培训、业务进修等活动,推动其与省市媒体、出版单位资深从业人员结对互动。结合“四力”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基层蹲点、异地采访等活动,组织到县级融媒体中心实践锻炼。
六、工作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推荐标准,规范推荐程序,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人选质量;要紧密结合新闻出版人才队伍实际,将本校德才素质好、在省内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的优秀人才遴选出来。每所高校限推荐1名人选。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2.各高校在人选推荐中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不准事先内定人选,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替人说情、打招呼、搞拉票等;要层层把关、层层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和人选如实填写推荐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要严格把关;对违反组织原则和工作纪律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推荐报告(推荐程序、人选情况、单位推荐意见,以及推荐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人选推荐表(申报书)及代表性作品、获奖情况的证明等附件材料、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纸质材料用A4 纸打印,每位人选的人选推荐表及附件材料合并装订。推荐报告、人选推荐表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均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请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于9 月27 日下午5:00前报送至省教育厅宣传处,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人选推荐表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zc1513@126.com。
联系人:林老师、沈老师,电话:025-83335364、83335869。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社政处(宣传处),邮编:210024。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