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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4 08:35 来源: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教育处(宣传处) 浏览次数: 1539 字体:[ ]

苏教办社政函〔2019〕27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准确掌握我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推动省有关部门研究解决辅导员队伍建设面临的实际问题,经研究,决定对全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开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以本次调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视,严格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按总体上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足额配备到位,并不断优化辅导员年龄、性别、学历等结构。

二、请各高校组织专人认真填报《江苏高校辅导员配备情况调查表》(附件1,以下简称《调查表》)、《江苏高校辅导员配备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和《江苏高校专职辅导员情况明细表》(附件3,以下简称《明细表》),所有数据须经严格审核,确保真实准确。同时,请各高校提供一份不超过3000字的书面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学校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主要做法,目前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省级层面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省教育厅将根据数据调查情况,择机组织实地调研。

三、请各高校于10月11日前将《调查表》和书面材料纸质版各1份(均需加盖公章)寄送至省教育厅社政处,《调查表》《汇总表》《明细表》及书面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jsgxfdy@163.com。联系人:陈老师、沈老师,联系电话:025-83335056、83335869,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社政处1513室。

四、鉴于近两年来高校学生工作部门人员变动频繁,为便于工作联系和同行交流,拟重新汇编江苏高校学生工作部门通讯录。请各高校详细填报《江苏高校学生工作部门通讯录》(附件4,以下简称《通讯录》),所列人员包括:1.各高校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2.各高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全部在岗行政人员。《通论录》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限Excel格式)各1份与上述材料一并报送。

请举办独立学院的高校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所举办的独立学院并按要求报送材料。

附件:1.江苏高校辅导员配备情况调查表.doc

      2.江苏高校辅导员配备情况汇总表.xlsx

      3.江苏高校专职辅导员情况明细表.xlsx

      4.江苏高校学生工作部门通讯录.xls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