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科函〔2019〕17号
各有关高校:
按照《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教技司〔2019〕17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19〕13号)要求,定于8月下旬开展2019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负责地组织好现场检查工作。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范遏制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为重点,掌握化解遏制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二、检查重点
(一)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三)实验室准入机制和定期安全培训机制的建立,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和专业安全知识培训宣传情况。
三、检查对象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对象:部分地方属本科高校及涉危化品较多的高职院校。
(二)时间安排:检查时间安排在8月26-28日。
具体检查高校名单和时间安排见附件。请有关高校安排1名联络人员,负责联系安排检查组的相关工作。
四、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五、检查程序
检查程序包括:听取情况汇报,查阅台账,实地检查实验室,检查组反馈意见等。
联系人: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产业处丁同玉,电话:025-83335683;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吴新明,电话:025-83335179。
附件:2019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名单和日程安排.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