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科函〔2019〕5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加强我省高校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同时培育一批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省教育厅面向省、市属高等学校及独立学院,依托部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等平台,设立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在高等学校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和省教育厅厅务会议审定同意,共立项2019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149项,其中A类113项、B类36项。现将立项项目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高等学校认真组织做好《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合同书(2019年度)》(附件2)的签订工作,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应依据项目申报书各项内容,对合同中的成果提交方式、主要研究内容、技术指标、进度安排、考核目标和经费预算等认真审核把关。
二、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合同信息;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对项目合同逐项进行审查,于9月10日前提交。省教育厅将在项目管理系统上集中进行合同审核。通过审核后,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通知项目负责人打印、填报正式项目合同,同时确保管理系统合同内容与纸质合同内容一致,上传经签字、盖章的项目合同扫描件(PDF格式);并于9月19日至20日集中报送项目合同书(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
三、2019年度立项的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仍采取省立校助方式,所需经费由学校在生均拨款中统筹安排,A类项目学校投入不低于30万元、B类项目学校投入不低于15万元。
四、请各高等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4号)等文件精神和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实施与管理,严格科研经费管理,做好项目验收与结题,按时集中报送项目验收结题材料、年度进展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
附件:1.2019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立项汇总表.docx
2.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合同书(2019年度).docx
省教育厅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