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学函〔2019〕6号
各高校: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8号)要求,应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改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就业质量的监测与反馈,现对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报送相关工作做如下调整。
自2019年3月起,我省高校毕业生全部通过91JOB智慧就业平台填报就业信息、上传《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由学校在线审核。请各高校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就业信息的日常维护,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准确。我厅高校学生处将会同省招就中心对毕业生就业信息进行定期核查。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