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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000773/2018-00386 文   号: 苏教办职〔2018〕3号
发布机构: 职业教育处 生成日期: 2018-07-31
信息标题: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调整全省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计算机类艺术类专业
技能考试标准和联考委成员名单的通知
主题分类: 职社教育
内容概述: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调整全省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计算机类艺术类专业
技能考试标准和联考委成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01 09:32 来源:职业教育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办职〔2018〕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

为加强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考试内容和形式,切实提高技能考试的科学性、规范性,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了论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艺术类和计算机类专业技能考试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现状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实际,新修订考试标准作如下调整。

1. Windows XP换成Windows 7/32位,Office 2003换成Office 2010;

2. Dreamweaver CS3换成Dreamweaver CS5,Photoshop CS3换成Photoshop CS5。

二、艺术类音乐教育专业技能考试方向科目分为两大项,分别为基本乐科与主试科目(声乐演唱或者器乐演奏),总分满分为300分。

1.基本乐科原来分值满分为150分,现调整为满分100分。基本乐科包括《基本乐理》、《听音》和《视唱》三项内容,其中《基本乐理》满分30分;《听音》满分30分;《视唱》满分40分。《基本乐理与听音》两项合卷出题,考试形式为卷面考试,均为五线谱记谱、答题,原来考试时间为90分钟,现考试时间调整为60分钟。视唱考题为五线谱记谱,现场抽题面试。

2.主试科目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原来分值满分为150分,现调整为满分200分。

三、因艺术类联考委成员变动较大,经联考委成员单位同意,对艺术类联考委成员进行调整。名单见附件4。

请各地各校认真研究技能考试标准修订内容,及时做好教学计划调整。新考试标准从2019年起执行。

附件:1.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计算机类专业技能考试标准(2019版大纲).docx

      2.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艺术类音乐教育专业技能考试标准(2019版大纲).doc

      3.新旧大纲比照表.docx

      4.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艺术类联考委成员名单.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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