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773/2018-0060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师资处 | 生成日期: | 2018-04-12 |
信息标题: | 省教育厅 省教育科技工会关于启动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师资队伍 | ||
内容概述: |
苏教师函﹝2018﹞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教育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江苏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苏政办发〔2015〕134号)精神,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乡村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关于启动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14号)要求,从2018年起,部省同步启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
一、实施奖励计划的目的
通过奖励和培养相结合的方式,促进乡村青年教师专业发展,努力造就一批新时代领军型乡村优秀青年教师,进而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乡村教师队伍提升整体素质,推进乡村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在乡村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任教的教师,学校正职校长除外。
(二)遴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努力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2.热爱乡村教育事业,实施素质教育,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教学业绩突出,作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3.求真务实,勇于开拓,在教育教学理念、内容、方式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是区域范围内公认的优秀青年教师。
4.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在乡村学校任教5年以上,目前仍在乡村学校任教。
三、遴选流程
(一)遴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二)推荐人选
根据遴选范围和条件,苏南5市按照每市4人,苏中3市按照每市6人,苏北5市按照每市8人推荐人选(昆山、泰兴、沭阳统一报送给各设区市),填写《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并盖章(一式两份,见附件1、2),并于2018年5月4日前寄送省教育厅师资处,并发电子文档。
(三)确定候选人
每年培养奖励人选60名,省教育厅、省教育科技工会组织专家通过审阅材料、深入学校考察等方式确定拟培养奖励人选,其中特别突出的上报教育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
(四)公布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后,省教育厅、省教育科技工会联合发文公布培养奖励人选名单。
四、奖励培养措施
入选对象分批纳入省领航名师工作室、京苏粤浙中小学卓越教师高端研修项目,组织入选对象参加疗休养,并给予一定的奖励,促进他们专业发展,为他们成长为乡村领军人才奠定基础。
联系人:省教育厅师资处吴常红,电话:025-83335130,邮箱:wuchh@ec.js.edu.cn。
省教育科技工会刘学超,电话025-83536272,邮箱:jkghznb@163.com。
省教育厅 省教育科技工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