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评﹝2018﹞4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促进我省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多样发展,优化高中教育质量保障机制,近期,省教育厅对普通高中星级评估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省教育评估院联系,联系电话:025—83335366。
附件:江苏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实施办法.doc
省教育厅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