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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15 14:47 来源:高等教育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高函〔2018〕36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要求,2018年将继续实施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数量

(一)立项范围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2年1月1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20年10月31日前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适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教材能在2019年10月31日前实现出版。

(二)立项数量

遴选总量为500部左右,其中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的数量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二、申报要求

各高校依据限额申报,限额为本校专任教师数(以《江苏省教育事业统计资料汇编》2016年末数据为准)的0.4%,且本科高校不超过10部,高职高专院校不超过4部(详见附件5)。除限额外,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每个专业可额外申报1部专业核心课程相关教材;各高校可额外申报1部创新创业教育类教材。省高校教学管理研究会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可申报20部。其他学会、研究会不安排申报。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限额用于申报修订教材和(或)新编教材。

三、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附件2-1)1式2份。

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3-1)1式5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3.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1式5份。

4.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上述材料1、2、3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附件2-2)1式2份。

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3-2)1式5份。

3.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1式5份;

4.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2份。

上述材料1、2、3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四、其他

请各校于2018年11月2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或寄送至省高等教育学会(地址:北京西路15-2号1号楼 112室,邮编:210024),有关电子文件同时发至邮箱:jsjpjc@126.com。申报工作的有关文件、表格可从江苏教育门户网站下载。联系人:黄榕、徐冰,联系电话:025-83302566、83335558。

附件: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docx

      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汇总表(含修订、新编).docx

      3.“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表(含修订、新编).docx

      4.专业分类参考目录.docx

      5.各校申报限额.docx

省教育厅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