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迁市宿城区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发展的决策部署,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突出政府主导,完善四个机制,扩优提质,构建公益普惠、优质均衡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普及普惠度逐年提高。普惠园覆盖率95.3%,公办园幼儿占比57.9%,优质园覆盖率98.6%,均超过双普监测要求。
完善普惠性资源优化机制,满足老百姓幼有所育需求
大力举办公办园。根据生育政策调整和城镇化趋势,优化资源配置,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办为主、优质普惠的发展格局。新建小区配套园落实四同步要求,增加公益学位供给,发挥公办园保基本、兜底线、抑价格作用。新增公办园24所,满足适龄幼儿就近入公办园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满意度。动态认定普惠园。制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细则,在生均经费、评优评先、师资培训、职称评审等方面,普惠性民办园与公办园同等对待。2016年率先认定普惠园,定期年检,动态管理,足额拨付普惠性园生均公用经费,规范扶持普惠园发展,为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提供资源保障。规范发展民办园,执行“先证后照”。组织民办园年检,定期向社会公布并更新办园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组织规范办园行为公开承诺,建立“四不两直”督查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依法依规办园。
完善普惠园经费保障机制,赋能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落实以区为主管理体制。区政府视学前教育为重要民生工程,建立“以区为主、区乡共建”管理体制,成立“宿城区幼教中心”,负责学前教育管理。将实验区建设纳入“四化”同步集成改革项目清单,成立领导小组,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会办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能分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以评促建”工作机制。落实财政经费预算制度。区政府扛起学前教育投入主体责任,坚持经费区级财政预算,加大投入。为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度提供经费保障。落实扶困助学政策要求。减免特殊群体幼儿保教费,落实省定标准,执行资助政策,完善“政府主导、园所联动、社会参与”扶困助学机制,标准足额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落实办园成本分担机制。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部门联合监审普惠园办园成本,三年一次,动态核定普惠园保教费标准。开展普惠园收费专项检查,规范收费行为。
完善专业化师资补优机制,提供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
突出“配”,逐年补充公办园在编教师。将幼儿教师纳入中小学师资招聘计划,统筹招聘,逐年提高公办园在编教师占比,优化队伍结构。同时,完善稳定教师队伍机制,配足配优保教人员。注重“培”,打造德能兼备专业队伍。落实党组织领导的园长负责制,书记定期为教师上思政课、上党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名特优教师培养机制,提高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落实“增”,缩小非编教师收入差距,逐年提高非编教师待遇。
完善幼儿园提质增效机制,回应老百姓幼有优育期盼
坚持科学保教,加强质量过程管理。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开展幼小衔接攻坚行动,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推进课程游戏化,杜绝“小学化”倾向。2024年创建为江苏省课程游戏化项目区,有省级前瞻性课题1个、省级课程游戏化建设项目7个,“康教结合融合教育研究”被立项为全国科学规划办课题。 坚持以评促建,提高优质园覆盖率。通过新改扩建,改善办园条件。新规划幼儿园均按住建部《幼儿园建设标准》建设,人均占地、建筑、活动、绿化面积等均达省优质园标准。两年区政府投入550万元,改造3所等老旧小区公办园。坚持集团办学,促进优质均衡发展。创新办学机制,实行集团化办学,采取“1+N”模式,通过“名园+新园、城区园+农村园”,构建城乡学前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促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立了4个公办幼教集团,下辖紧密型分园24所,其中有2所分园位于偏远乡镇,让农村孩子在家门口就能“入好园”,实现从“幼有所育”向“幼有优育”转变。
宿城区以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建设为突破口,抓住机遇,强弱项,补短板,切实解决了适龄幼儿入园难、入园贵问题。随着学前教育办园结构的调整优化,宿城区将持续落实各项保障机制,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逐年提高学前教育发展的普及普惠度,推动学前教育驶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