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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听童声,尊重成长——践行学前教育法中"以儿童为本"的教育真谛
发布日期:2025-05-26 17:58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州市吴中区车坊幼儿园园长 司马玉芳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以下简称《学前教育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学前教育迈进了“有法可依”的崭新时代。作为一名年轻的园长,深入学习后对园所发展有了更清晰的方向,其中第十四条明确提出“实施学前教育应当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尊重学前儿童人格尊严,倾听、了解学前儿童的意见,平等对待每一个学前儿童,鼓励、引导学前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促进学前儿童获得全面发展”,不仅凝聚了学前教育理念的精髓,更为我们的教育实践指明方向。

遵循身心发展:从“揠苗助长”到“静待花开”的科学转向

《学前教育法》强调,“实施学前教育应当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这一要求直击当前幼儿教育中“超前学习”的误区。实践中,我们常看到家长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要求幼儿园教授拼音、数学甚至英语,这些违背了幼儿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天性。基于此我园构建“亲自然”课程,依托本地资源开展主题探究活动。如开辟“水八仙”种植区,让孩子参与种植、收获;幼儿自主探索,教师提供个性化支持,使家长理解“慢教育”的价值,回归科学保教。

尊重人格尊严:从“管教对象”到“儿童为主”的观念革新

“尊重儿童人格尊严”是对儿童权利观念的深刻变革。过去,幼儿常被当作管教对象,他们的意见不被重视,教师主导一切,这种教育方式无形中扼杀了儿童的自主性与创造性。在我园提倡儿童为主,尊重孩子的个性化选择。鼓励幼儿自主表达自己的意愿,当幼儿提出的“想要增加户外游戏时间”“饲养小羊”等建议,只要合理可行,我们都采纳实施。这种尊重并非放任,而是在理解基础上的引导,培养幼儿的自主性与责任感,真正将儿童视为独立的个体。

倾听儿童心声:从“成人代言”到“自主表达”的实践突破

“倾听、了解学前儿童的意见”是最令我触动的,这提醒我们避免“成人代言”误区。实践中,我们常忙于各种计划制定,却忽略了最重要的声音——儿童自己的声音。在我园,通过设置“心情角”、开展“童心童话”记录活动、利用“魔法话筒”分享时间,以“游戏计划—实施—回顾”模式,让儿童从被动参与者变为主动学习者,教师成为学习支持者,构建了开放、包容的教育生态。这些实践让教育真正从儿童的兴趣出发,使每个孩子都能发出属于自己的声音。

参与社会生活:从“园所围墙”到“社会连接”的视野拓展

封闭式教育难以培养儿童的社会适应能力,《学前教育法》指出“鼓励、引导学前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打破了幼儿园的“围墙思维”。我园提倡学习应当与真实的社会情境相连,积极构建“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育人网络,开展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幼儿参观派出所,了解警察的工作和艰辛;组织幼儿走进批发市场,在真实场景中学习社交;重阳节走进敬老院,培养尊老爱老情感等。这些活动不是简单游玩,而是精心设计的体验式学习,帮助幼儿在真实情境中发展社会能力。

促进全面发展:从“片面追求”到“整体培育”的价值回归

“促进学前儿童获得全面发展”是法律条款的落脚点,也是学前教育的根本目标。为此我们构建了“五育融合”的课程体系:通过生活活动培养良好品德,在自主游戏中发展认知能力,借助体育活动强健体魄,依托艺术活动陶冶情操,增加种植地的劳动教育内容。我们尊重每个孩子的独特性,提供丰富的机会,让每颗星星都能以自己的方式闪耀。

《学前教育法》既有高度又有温度,为办园提供了法律依据与方向指引。作为园长,我将带领教师深入践行法律精神,以儿童为本,在规范办园中守护每个孩子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