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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 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4
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0 10:48 来源:教师工作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师函〔2024〕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总工会,各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建设高质量教师队伍,经研究,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决定开展“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以“四有”好教师、“四个引路人”为目标,让“大国良师”形象和“人民教师,无上光荣”观念深入人心,引领全省广大教师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期望转化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育人自觉,努力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二、遴选要求

1. 组织实施:遴选工作由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组织实施并发文公布遴选结果。省教育厅教育宣传中心(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省教育科技工会和省教育基金会承办相关具体工作。

2. 遴选对象:在2023-2024年度工作中,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3. 遴选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教育情怀,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事迹感人;突出师德第一评价标准,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以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深受家长尊重、社会认可;弘扬教育家精神,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创新教育方法,业绩得到师生高度公认。近三年已获“江苏教师年度人物”和中央电视台、教育部联合主办的“寻找最美教师”等荣誉的教师,不再作为遴选对象。

4. 遴选方式及名额: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教师由学校和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工会积极推荐,设区市教育局、工会遴选后集中报送。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根据遴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推荐参选教师,遴选教师要兼顾各级各类学校,同时适当向农村和乡镇学校倾斜。高校(含高职院)教师由所在学校直接推荐,原则上每校推荐教师不超过1名。参选教师事迹材料,须经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工会审核把关。

三、活动开展

1. 广泛发动(4月中旬前):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发出“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活动通知,各地各校广泛动员师生积极参加遴选活动。

2. 报送材料:4月30日前,各设区市教育局和各高校报送参选教师事迹材料。“江苏省师德建设宣传中心”官方微信、江苏教育新闻网、江苏教科工会服务网等开设“江苏教师年度人物”专栏(专题网页),定期推送优秀教师全媒体报道。

3. 组织遴选(5月至7月):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组织专家进行遴选,选出50位“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和优秀组织奖若干,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颁发证书和奖金。

4. 宣传表彰(8月至9月):2024年教师节期间,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将对教师年度人物和优秀组织单位进行宣传表彰。对事迹特别突出的典型,优先推荐申报“省五一劳动奖章”。

四、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好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活动,对于打造新时代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人才高地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会同地方总工会,广泛深入发动,认真开展遴选,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推出一批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的榜样人物。

2. 创新形式,加大宣传。各地各校要创新活动形式,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和“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大力弘扬尊师重教传统,全方位展示教师在教书育人中担当作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先进事迹,让感人事迹广泛传播、深入人心、引领风尚。

3. 为做好遴选推荐工作,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和各高校指定教师(人事)部门专人负责相关工作,明确工作联系人(见附件3),于4月15日前将有关信息发送到电子邮箱jsenews@qq.com。文字材料要以教师先进事迹为基础,找准亮点和感人点,表述生动准确。4月30日前,各地各校将“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1207室,联系电话:025-86275702,83335126,电子版材料请发至电子邮箱jsenews@qq.com。

附件:1.“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设区市遴选名额分配表.docx

   2.“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表(设区市、高校).docx

   3.“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工作联系人信息表.docx

省教育厅    省总工会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