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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2024届普通
高校毕业生生源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2 09:03 来源:招就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办指〔2023〕1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要求,确保我省2024届高校毕业生求职签约工作顺利开展,现就做好我省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时间

2023年9月13日—9月28日。

二、报送范围

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2024届预计毕业生。

三、工作流程

第一阶段:毕业生学籍核对(9月8日—15日)

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籍工作管理部门准确核对2024届预计毕业生生源信息,确保“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院校、学历、培养方式、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准确无误。

第二阶段:毕业生生源报送(9月18日—28日)

1. 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管理部门从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预计毕业生下载”中获取2024届预计毕业生学籍基础数据。根据江苏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提供的“生源模板”进行数据整理后上传至该平台“生源信息管理”。

2. 学生在江苏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核对完善本人基础信息,经院、校两级审核后上报至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具体数据填报及审核依据见附件)。如出现数据报送错误,请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管理部门务必根据系统反馈的原因及时修改调整数据。

四、有关要求

1. 各高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生源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明确要求,责任到人,严格按照2024届毕业生基础信息库数据填报及审核依据的要求规范报送相关信息。预计在2024年毕业、结业(含定向委培、社招、非全日制)的学生数据要做到应报尽报。

2. 各高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管理部门与学籍工作管理部门要保持沟通联系,加强工作协作,做好毕业生生源基础数据异动的日常维护,及时根据学籍注册情况做好生源数据异动的相关处理,确保在各统计节点生源基本信息与学籍数据一致。

联系人:李彦龄   025—83335327

何  菁   025—83335321

附件:2024届毕业生基础信息库数据填报及审核依据.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