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决策部署,4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5月24日,省教育厅“贯彻党的二十大·教育在行动之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新闻发布会在宁举行,省教育厅副厅长曹玉梅作综合发布。
曹玉梅介绍,此次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推动我省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双减”工作开展以来,国家和我省密集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政策、制度,提出了一系列工作要求。为全面系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决策部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制定并印发了本《实施意见》。二是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的政策保障。近年来,江苏全力以赴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建立长效机制、防范违规学科类培训反弹、引导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责、强化工作责任、推进共同治理。《实施意见》从省政府层面,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策保障。三是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现实需要。《实施意见》明确了校外培训机构准入资质、从业人员、培训安全、培训时间、培训材料、招生宣传、收费管理、预收费资金等方面的监管要求,有利于各级政府部门全面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更好地维护广大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
曹玉梅介绍,此次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依法审批登记、完善分级管理、实行“一点一证”、注重师资管理、落实安全标准等方面,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准入管理的有关要求。《实施意见》从把好培训材料审核关、规范招生宣传行为、严格控制培训时长、规范收费管理、严禁违规开展培训等方面,规范了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管理制度。《实施意见》从推行年检年报制度、实施预收费资金监管、建立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机制、完善黑白名单制度等方面,明确要求各地健全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监管和行政执法机制。《实施意见》明确了25个相关部门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方面的具体职责分工,要求各地加强统筹协调和基层管理,强化督导考评,共同推进我省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发展。
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就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中央驻苏媒体及省市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相关链接:http://jyt.jiangsu.gov.cn/art/2023/5/23/art_64084_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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