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职函〔2023〕4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第二批优质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23〕26号)要求,经各设区市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共确定中等职业学校第二批优质专业建设项目151个,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中等职业学校优质专业建设是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等相关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推进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设区市教育局要指导相关学校,主动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发挥自身办学优势与特色,对照优质专业建设方案,加强统筹规划,加大经费投入,落实建设举措,加快推进建设。
中等职业学校优质专业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三年,实行年度报告、终期验收管理制度,建设期内每年11月底前由各设区市教育局汇总区域内学校相关优质专业年度建设报告报省教育厅,建设期满由省教育厅组织验收。各优质专业申报书明确的建设方案将作为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不得随意调整或变更。如确因特殊情况必须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须由学校组织专家论证,经设区市教育局审核,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执行。建设过程中,若存在建设进度缓慢、管理混乱、违法违规等现象的,取消立项建设资格。建设期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验收的,应提出延期验收申请,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附件: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第二批优质专业立项建设名单.docx
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