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体艺函〔2018〕2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创新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广大中小学教师对美育交流平台的需求,经研究,省教育厅定于2018年12月举办筑梦丹青—首届江苏省中小学教师美术作品展。该展览将协同江苏高校美术设计作品展,成为我省美术教育成果的全方位展示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
南京艺术学院 徐州市教育局 南通市教育局
2、展览组委会
名单见附件1
三、展览评选委员会
由江苏省中小学教师美术作品展组委会聘请相关专家组成。
四、展出时间 、地点
展出时间:2018年12月
展出地点:南京艺术学院美术馆、徐州市美术馆、南通市文化艺术展览中心
五、作品征集办法
1.征稿对象:凡江苏省内中小学校在校教师均可投稿。
2.作品范围包括:油画、国画、版画、壁画、雕塑、漆画、水粉、水彩、插画、手工、创意绘画、计算机美术等,其中油画、国画、版画、漆画、水粉、水彩、插画、手工、创意绘画、计算机美术等作品装裱外径宽、高均不超过1.8米;壁画作品(作品可打印)装裱外径宽不超过2米,高不超过1.8米;浮雕作品(作品可打印)外径宽不超过2米,高不超过1.8米,圆雕作品高不超过1.8米、宽不超过1米。
3.请各市教育局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发动。参赛美术教师于2018年10月1日至11月9日期间,按照要求填写江苏省中小学教师美术作品展作品登记表(见附件2),上传作品照片(jpg文件不小于3M,文件名命名格式为“所属学校、作者姓名、作品题目、画种”),及展览作品登记表的电子文件(Word或Excel文档)。每位作者只能报送1 件作品。切勿寄送原作参评,寄送原作者不予参评。组委会将收件情况汇总后通报各市教育局,作为优秀组织奖评选依据。
4.进入复评的作者在收到组委会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参赛学校将装裱好的作品统一送至指定收件地点。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艺术创作与实践处,邮编:210013。联系人:李荣国025-83498477 139****7975;王慧 025-83498330 137****3993。
六、奖励办法
本次展览将评出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证书。
七、其他事项
1.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3.展览结束后,参展作品将由展览组委会统一安排退件。
4.本实施方案有未尽事项,由江苏省中小学教师美术作品展组委会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附件:
1.筑梦丹青—首届江苏省中小学教师美术作品展组委会名单.docx
2.筑梦丹青—首届江苏省中小学教师美术作品展作品登记表.docx
省教育厅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