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江苏省优质特色职业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16〕15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江苏省优质特色职业学校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评〔2017〕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江苏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和优质特色职业学校评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江苏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申报对象为:自愿申报的已建成的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和具备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条件的四星级职业学校。
江苏省优质特色职业学校申报对象为:自愿申报的具备条件的省内职业学校。申报省优质特色职业学校的,应为办学特色鲜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迫切,市、县(市、区)政府重点规划和扶持建设的职业学校。
另,2018年已申报评估,但未进入现场考察及后续评估流程的学校,需重新申报;2018年已申报评估,也已进行过现场考察的学校,无需重新申报,须按我院整改工作要求报送整改方案和整改成效报告。
二、申报程序
(一)设区市报送评估计划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依据《关于做好江苏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江苏省优质特色职业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16〕15号),切实加强评估创建工作的过程管理,根据区域内创建情况和评建规划,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组织指导本区域的学校申报工作,确定2019年推荐申报学校名单。原则上,每个设区市申报江苏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的数量不超过3所,申报江苏省优质特色职业学校的数量不超过2所。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职教处于2018年10月30日前将盖章后的《2019年推荐申报学校名单》报送省教育厅职教处和我院职教评估室。报送表式见附件1。电子名单报送邮箱为:jszzpg@163.com。
(二)学校报送评估材料
学校自评。列入评估计划的学校严格对照标准进行自评,填写《江苏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江苏省优质特色职业学校评估自评申报表》,一式两份,并报县(市、区)、设区市教育局审核。申报表式见附件2。
市县审核。相关县(市、区)、设区市教育局认真审核各学校申报材料,确保提交的数据及材料真实可信。
材料申报。请设区市教育局(学校)将经过审核的学校申报材料寄送至我院。文本材料寄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网上数据填报工作另行通知。
材料公示。《江苏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江苏省优质特色职业学校评估自评申报表》报送后,即请学校在校园网上公示1个月。凡涉及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单位隐私的信息可进行必要的处理。《评估申报公示》格式见附件3。
三、其他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评估院职业教育评估室。邮编:210024。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我院项目负责人联系:邱白丽, 025-83335263;许慧,025-83335259。
附件:1.
2019年推荐申报学校名单.docx
2.
江苏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江苏省优质特色职业学校评估自评申报表.docx
省教育评估院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