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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第五批专业类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及专业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3 18:23 来源:职业教育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职函〔2024〕28号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

第五批专业类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

及专业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标准,发挥标准在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中的指导性作用,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按专业类研究制订了第五批6个专业类24个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及124门专业课程标准(试行)(详见附件1、2),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设区市要及时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和师资培训,认真学习、研究和落实省制定的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课程标准,深入推进职业学校教学改革。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构建国家、省、校三级专业教学标准体系的要求,积极组织编制校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相关课程实施要求,并按程序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布、施行。

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反馈,联系人:李永乐,电话:025-83335605。

附件:1.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第五批专业类指导性人才

培养方案和专业课程标准一览表

2.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第五批专业类指导性人才

培养方案和专业课程标准

省教育厅

2024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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