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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职业
院校教师访学研修、企业实践和产业导师
经费奖补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06 14:39 来源:教师工作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教办师函〔2024〕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十四五”深入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苏教师〔2022〕2号)等文件精神,为推动建设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2024年我省继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访学研修、企业实践和产业导师经费奖补等项目。现就职业学校选派(聘)有关项目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申报条件

(一)访学研修项目

1. 项目设置。本项目分为“三教”改革研修(个人访学)和产教融合研修(团队访学)两类。组织中、高等职业院校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到国家级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职业院校“双高计划”建设单位、高水平大学及学术科研机构、大中型企业研发中心等,通过结对学习、联合教研、专项指导、顶岗研修等方式,开展为期不少于6个月的访学研修。学习内容主要为人才培养方案研制、专业(群)升级与数字化改造、课程开发与建设、“双师型”团队(含名师工作室)建设、教学能力大赛、技能大赛、教科研方法以及新技术技能开发与应用、传统(民族)技艺传承、实习实训资源开发等。

2. 名额分配。本项目计划合计200人,其中个人访学140人(高职 90人、中职50人);团队访学60人(高职 10个团队,中职10个团队,每个团队3人)。高等职业院校推荐名额原则上每校个人访学1人、团队1个;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学校,下同)推荐名额由各设区市教育局分配到校,详见附件1。

3. 申报人员条件。(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进取,锐意创新。(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学风教风严谨,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有比较突出的科研、教研成果和较高的学术水平,主持过市厅级及以上项目(课题)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课题)研究者优先。(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为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中职教学业绩或研究成果突出的教师,可适当放宽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4. 经费支持标准。个人访学2万元/人,团队访学4.5万元/团。教师访学研修经费按人头拨付至学员派出学校。

5. 申请材料。填写《江苏省职业院校教师访学研修(企业实践)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二)企业实践项目

1. 项目设置。组织职业学校中青年专业骨干教师,到国家级、省级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或其他行业代表性强、覆盖专业面广、岗位群和产业链齐全、具备教师企业实践条件的企业,通过企业实践流动站顶岗、参与项目研发、兼职任职等方式,开展累计不少于4周的企业跟岗实践。内容主要为行业产业发展趋势、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等,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

2. 名额分配。本项目计划合计339人(高职174人、中职165人)。高等职业院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原则上每校推荐2人;中等职业学校推荐名额由各设区市教育局分配到校,详见附件1。教育部国家级企业实践基地项目2023年底已完成报名,各地各校实际派出名额以省中、高职教师培训中心公布名单为准。

3. 申报人员条件。(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进取,锐意创新。(2)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3)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经费支持标准为2万元/人。教师企业实践经费按人头拨付至学员派出学校。

5. 申请材料。填写《江苏省职业院校教师访学研修(企业实践)项目申请表》。

(三)产业导师经费奖补项目

1. 项目设置。支持职业院校设立产业导师(含产业教授,下同)特聘岗,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等到学校工作,采取兼职任教、合作研究、参与项目等方式,进行不少于半年的服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承担原则上不少于80学时/学期的教学工作(含讲座,下同),参与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双师型”教师团队建设、校本研修、产学研合作等。原则上,产业导师应为行业企业在职人员,优先奖补长期聘用或参与现代学徒制项目的行业企业人员。

2. 名额分配。本项目计划合计560人(高职310人、中职250人)。高职院校推荐名额为每校6人(符合条件的产业教授可不占名额);中职学校推荐名额由各设区市教育局分配到校,详见附件1。

3. 申报条件。根据教育部关于产业导师选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从行业企业聘用的兼职兼课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并积极投身育人实践。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职业院校教学管理制度。(2)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职业院校教学工作。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水平,或根据专业教学需要聘请的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享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省级传人。(3)与学校签订产业导师兼职聘用协议,明确聘用期限、工作内容、任教学时、课酬标准等信息。原则上,每位产业导师在一个学期(半学年)内任教时间累计不少于80课时。(4)有效兼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在此时段内以学期为单位核算任教课时。此前本人兼职特聘教师奖补项目中已用的课时不得重复统计。

4. 经费奖补标准。1万元/人,该奖补经费按人头拨付至产业导师聘用学校,由学校支配,作为选聘产业导师的引导资金。

5. 申请材料。(1)《江苏省职业院校产业导师经费奖补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2)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退休证书(退休人员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特殊技能证明等;(3)学校聘用协议;(4)教学任务书、教师课表或班级课表等。以上必要的佐证材料(复印件)须盖申报学校公章。

二、申报学校人员选派(聘)要求

(一)择优选派(聘)合适人员。各职业院校要建立健全本校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统筹规划并分层落实骨干教师访学研修、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和产业导师选聘工作。择优推荐热爱职业教育工作、具有责任感和事业心的优秀教师(产业导师)参加省级培训培养项目,并发挥好其骨干中坚力量和示范带头作用,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双师型”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加强管理与考核。选派(聘)人员名单确定前,申报学校要对申报人员师德师风和教育教学情况严格把关,推荐人员名单须在全校范围公示。名单确定后,学校应与参加访学研修的教师签订培养协议,与参加企业实践的教师签订三方(学校、企业、个人)实践合同,明确研修(实践)目标任务、预期成果和考核要求。学员访学(实践)期间,缺课超过1/10总学时,即取消培训资格,因个人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培训资格被取消的由学员本人承担相关费用。对选聘的产业导师要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和教学质量考核。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审核与报送。学校对照项目申报条件和推荐名额遴选合适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填写相应申请表、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5)。申报材料经审核盖章后,集中报送省高职、中职教师培训中心。高职院校直接报送,中职学校由各设区市教育局汇总后统一报送。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3月10日。

(三)材料报送方式。申请表、佐证材料、汇总表等申报材料集中打包,以学校全称命名,子文件以“学校名称+项目类别”命名。纸质版材料邮寄指定地址,电子版材料(所有材料PDF盖章版+表格WORD版)发指定邮箱。

高职申报材料寄送:常州市中吴大道1801号职师楼105室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联系人:陶老师,电话:0519-86953686,电子邮箱:spzxxmk@163.com。

中职申报材料寄送: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教科研楼1303室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联系人:陶老师、陈老师,电话:025-83758324/83758123,电子邮箱:jszzspzx@163.com。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电话:025-83335668。

附件:1. 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教师访学研修、企业实践、产业导师奖补项目计划分配表(中职).docx

   2.江苏省职业院校教师访学研修(企业实践)项目申请表.docx

   3.江苏省职业院校产业导师经费奖补项目申请表.docx

   4.江苏省职业院校教师访学研修、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docx

   5.江苏省职业院校产业导师经费奖补项目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