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职函〔2024〕3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和2023年立项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24〕27号)要求,经各高职院校和设区市教育局推荐、省教育厅审核,确定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1861项,现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双创”教育。各地各校应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要持续完善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
二、严格做好项目管理。各职业学校应督促指导各项目按计划开展工作,强化过程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积极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指导服务等方面支持,确保各项目按期结项、取得实效。
三、适时组织结项验收。各设区市教育局和高职院校负责所属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并向省教育厅报送验收结果。未达到结项要求的,可申请延期一年,期满仍未达到要求的,应作撤项处理,并进行通报。项目负责人毕业前须完成项目结项工作。
四、持续做好项目宣传。各地各校应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加强优秀项目宣传,打造学校“双创”品牌,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同时,以项目为抓手,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营造创新氛围、推动创业实践,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附件: 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立项名单.xlsx
省教育厅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