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社政函〔2023〕24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2024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综合改革与精品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3〕1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省高校实际,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1.2024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综合改革和精品项目(以下简称教育部项目)包括品牌项目示范推广、骨干队伍培育提升和平台基地辐射引领3个类别,共12个子项目(详见附件1)。
2.第二批江苏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有关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省级项目)共3个子项目,分别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以下简称省级精品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以下简称省级中青年骨干)和高校网络教育名师(以下简称省级网络名师)。
二、项目数量
1.根据《通知》精神,2024年教育部项目我省可推荐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以下简称教育部精品项目)和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典型案例(以下简称心理案例)各25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库(以下简称研究文库)、高校原创文化精品(以下简称原创文化)、高校场馆育人作用开发(以下简称场馆育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以下简称教育部中青年骨干)、高校网络教育名师(以下简称教育部网络名师)、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辅导员工作室)各8项,高校数字文物开发(以下简称数字文物)、红色文化弘扬基地(以下简称红色基地)、学生综合素质训练基地(以下简称素质训练基地)、全国高校综合性教育实践体验基地(以下简称综合实践基地)各5项。
2.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省级精品项目拟设置30项左右、省级中青年骨干和省级网络名师拟各遴选10人左右。
三、工作流程
1.申报限额。12个教育部项目,每个项目每校限报1项,超过限额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其中,已获评首批省级中青年骨干和省级网络名师且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申报2024年度教育部中青年骨干和教育部网络名师,不占用所在高校申报名额,但不得重复申报省级同类项目。曾获教育部精品项目、教育部中青年骨干、教育部网络名师、研究文库和原创文化立项的,不得再以原申报主体内容重复申报同类项目。
省级3个项目将从教育部项目对应的申报材料中遴选产生,不再另行申报。
2.账号开通。有申报意愿的高校(含部属高校),请务必于9月19日18点前扫描以下二维码,详细填报各项目指定联络人信息,省教育厅将通过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http://www.sizhengwang.cn)“高校思政工作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各项目联络人开通账号。
3.材料提交。各申报高校应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综合改革与精品建设项目申报说明》要求(详见附件1),结合工作实际和建设基础,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书》(含AB表,请登录申报系统自行下载)纸质版和电子版(WORD版本)各1份。A表另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PDF扫描件1份,B表在文字表述中不得透露高校、团队和个人相关信息且纸质版不得加盖学校公章。素质训练基地和综合实践基地A表封面申报单位均填写江苏省教育厅。电子版《申报书》应命名为“学校名称-项目类别简称-申报书(A或B表)”。
(2)项目支撑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有关高校、团队和个人的信息应全部隐去且不得加盖公章。电子版支撑材料应命名为“学校名称-项目类别简称-支撑材料”。
(3)《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EXCEL版本)各1份。纸质版应加盖学校公章,盖章扫描件应在学校官网首页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申报多个项目可合并公示。电子版《申报汇总表》应命名为“学校名称-申报汇总表”。
(4)学校公示截图纸质版1份。
(5)《校内评审情况说明》(附件3)盖章纸质版和PDF扫描件各1份,原则上各项目分别填写,如有项目合并评审,则一并说明。电子版《校内评审说明》应命名为“学校名称-校内评审说明”。
上述材料请各高校于9月25日18点前统一寄送至省教育厅社政处,逾期提交材料不予受理且不接受个人申报。
网络名师申报材料电子版须以U盘拷贝方式与纸质材料一并报送。其他项目电子版由学校统一发送至本通知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学校名称-教育部项目”。同时,各高校应将(1)(2)两类材料电子版按《“高校思政工作申报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要求,同步上传至申报系统。
4.项目遴选。10月8日前,省教育厅将根据申报要求组织专家对各类申报项目进行遴选,确定省级项目和拟推荐上报的教育部项目。其中,通过专家初评的思政骨干、网络名师、辅导员工作室须进行现场答辩(答辩事项另行通知)。答辩遴选出的省级中青年骨干和省级网络名师,将与首批有意申报教育部项目的同类申报人一并作为推荐候选人,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定,最终确定这2类项目的推荐人选。
5.项目上报。10月10日前,省教育厅将根据《通知》要求,完成所有申报材料的审核上报。
四、有关要求
1.各高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所有申报项目和申报人员严格把关,按照“公平公正、标准引领、好中选优、彰显特色”的原则,着重考察申报团队的工作基础、能力水平、条件保障和师德师风,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申报人信息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申报推荐工作公平公正。
2.各高校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得修改,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填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社政处联系人:陈磊、熊潇、赵瑞,联系电话:025—83335152、83335056、83335562,电子邮箱:szc5056@163.com,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号1513室。
附件:
1.教育部通知.pdf
省教育厅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