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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首批全国健康学校
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30 10:48 来源: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浏览次数: 570 字体:[ ]

苏教办体艺函〔2023〕16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公布首批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3〕14号,见附件),认定了1075所学校为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其中我省有41所学校。各单位建设周期为两年。

各建设单位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健康学校建设计划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2〕15号)要求,不断完善学校健康教育体系和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提高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和健康素养,提升学校卫生健康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要持续加强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传染病防控制度、近视防控工作,规范落实疾病防控措施、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持续改善健康环境,夯实健康江苏建设基础。各建设单位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省教育厅报送本年度学校卫生与健康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作为本轮健康学校建设成果评价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李海宁,联系电话:025-83335680,电子邮箱:17627720@qq.com。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pdf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