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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举办第八届
高校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7 14:03 来源:监督与审计处 浏览次数: 197 字体:[ ]

                                              苏教监函〔2023〕3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教育部决定举办第八届高校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八届高校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2﹞20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做好我省高校廉洁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校廉洁教育活动。廉洁教育是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加强教育引导,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在高校开展廉洁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有助于营造风清气正、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让广大师生自觉养成廉洁奉公、自律自强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自觉维护教育系统良好风气。各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廉洁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把组织开展廉洁教育活动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推进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和学校师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着力扩大廉洁教育的综合效应。廉洁教育是廉洁文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作为高素质人才培养的基地,要将廉洁高校建设作为推进党的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措施,培育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筑牢廉洁治校、廉洁治教、廉洁育人、廉洁修身的思想根基,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贯穿到办学治校全过程、各环节。要丰富廉洁教育内容和形式,拓展廉洁教育途径和手段,完善廉洁教育协同机制,将廉洁教育与党团组织生活、校园文化生活、师生社会实践等有机结合,提升廉洁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培育清正廉洁校园新风尚。要坚持思想性、知识性、教育性、艺术性、多样性相统一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教师队伍的主导作用、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引导作用和学生骨干队伍的示范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洁教育活动。

三、严格审核把关活动质量。各高校要紧扣“廉洁润初心 铸魂担使命”的活动主题,根据知识问答、作品征集、案例展示三个单元活动内容,精心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做好作品和案例征集工作。要严格把关,注重质量,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真正遴选出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唱响主旋律的优秀作品和案例,力争在高校廉洁教育活动中展现江苏高校的风采和水平。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廉洁教育活动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推动校园廉洁文化建设走深走实。

参加省级遴选作品和工作案例统一采用光盘或U盘形式报送,按单元类别分类存储。报送的光盘或U盘上须粘贴标签注明高校名称。请各高校将择优参加省级遴选的作品和案例电子版光盘或U盘(校园征文、视频征集、创意征集、廉洁教育工作案例每校分别不超过5件),以及作品推荐表、工作案例申报书一并于4月30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教育宣传中心(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 号A 楼,邮编:210036),联系人:陈路,联系电话:025-86275702、13770588208,电子邮箱:164986829@qq.com。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八届高校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pdf

                                   省教育厅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