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师函〔2022〕1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2022—2025)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18号,以下简称“双名计划”)要求,现就做好我省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双名计划”旨在培养造就一批具有鲜明教育理念和成熟教学模式、能够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名师名校长,培养为学、为事、为人示范的新时代“大先生”。健全名师名校长遴选、培养、管理、使用一体化的培养体系和管理机制,营造教育家脱颖而出的环境,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22—2025年,依托30家左右高水平的培养基地,对全国300名左右的“双名计划”教师校长进行培养。
二、对象范围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和校(园)长,以及教师发展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并指导一线实践的教研员。各设区市推荐教师、校(园)长各2人。
三、推荐条件
(一)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坚定的教育理想、深厚的教育情怀、高尚的师德师风,教学或办学业绩突出,育人成果显著,深受学生喜爱,是“四有”好老师的楷模典范。
(二)为省级名师名校长、省级骨干教师校长等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长期在中小学一线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和学校管理工作,初步形成教育教学和办学治校的理念和风格,在区域内有较大影响。具有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开展课题研究、编著专著或教材等,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
(三)具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或特级教师称号,其中教师年龄不超过48周岁,校长担任正职时间累计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荣誉称号或政府奖励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培养方式
“双名计划”培养周期为三年,按照“中央与地方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统一与个性相结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综合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培养。
五、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校长填写申报材料,向所在学校(单位)提出申请。
(二)遴选推荐。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遴选,确定人选并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遴选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后择优上报教育部。
六、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选好推荐人选,把好政治关、质量关,真正遴选出具有教育理想、教育情怀、发展潜力的教师和校长。
(二)要建立健全分层分类、阶梯式教师成长发展体系,有规划的开展市、县、校级名师名校长培养,做好市、县、校名师名校长培养体系与国家和省名师名校长培养体系衔接。
(三)要广泛动员教师校长积极申报,精心组织,严格推选。各设区市教育局请于2022年8月26日前将申报表、汇总表(excel格式)发至电子邮箱。佐证材料要有材料目录并标注页码,凡复印件均需学校加盖公章确认属实,和《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2022—2025)推荐人选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2022—2025)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2)一并寄至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系电话:025-83335520、83335600;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邮箱:247257299@qq.com。
附件:1. 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2022—2025)推荐人选申报表.docx
2. 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2022—2025)推荐人选汇总表.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