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课程是否可以是双负责人?
不得双主持人申报,如果“十三五”立项课程在立项时是双负责人,则改为一位负责人(从双负责人中选一位)。
2.“十三五”立项课程中,由于原负责人退休、离职、换岗等原因,能否换新负责人按“十三五”立项课程申报?
不能,换新负责人后按新课程申报(占新课程名额)。
3.“十三五”立项课程中,原立项课程负责人为讲师职称,现在还是讲师,本次是否可以申报?
不符合本次申报条件,不得申报。
4.因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课程名称进行了修改,实质性内容不变,是否能够以“十三五”立项课程的名义申报认定?
不得按“十三五”立项课程申报名义申报认定,须按新课程申报(占新课程名额)。
5.教育部已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成了《思想道德与法治》,原来省“十三五”立项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否可以用《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名称按“十三五”立项课程申报?
可以用《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名称按“十三五”立项课程申报。
6. 平台填写申报书是否可以上传图片?
不能上传图片,只能上传文字和表格,并且有字数限制。
7.佐证材料上传有什么要求?
(1)视频直接上传到课程平台;(2)其他佐证材料制作成1份PDF文档,上传申报平台。
8.在申报平台里填写申报书时,只有“新申报”和“申请复核”两个选项,请问“十三五”立项课程选哪一个?
本次申报的“十三五”立项课程和新课程都选择“新申报”,“十三五”期间已认定的职业教育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选择“申请复核”。
9.佐证材料中要求提供最近一(学)期授课计划,是针对所有学员还是针对本校学生校内授课的授课计划?
针对校内学生的授课计划。
10.教务系统截图是指包含课程名称、授课教师和学时等信息的文件,还是指课程的教学进程安排呢?
教务系统截图是指教学任务安排,包括课程名称、学时、授课教师、学期等内容。
11.学生成绩情况是提供一个班级的成绩,还是提供所有班级的成绩?
学生成绩提供代表性的1-2个班级,如果是公共基础课,则提供1个专业的所有班级成绩。
12.公共基础课需要提供开设这门课程所有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吗?
不需要,只需提供代表性的1个专业。
13.在佐证材料中,提供的是2020级及以前的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名称和代码是否要改成和2021版的专业目录一致?
不需要修改,按原始材料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