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教发〔2021〕25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江苏省绿色学校(高校)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发函〔2022〕7号)要求,省教育厅组织了绿色学校(高校)申报认定工作。经高校申报、专家评审、结果审议和部门会商等环节,最终认定65所高校为江苏省绿色学校。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8月11日—8月17日。对认定结果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省教育评估院反映(联系电话:025-83335093,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教育大厦2607室,邮编:210024)。反映情况请注明本人真实姓名、单位、地址和电话。
省教育评估院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