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十四五”深入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苏教师〔2022〕2号)。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进入“十四五”,江苏正以部省共建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样板为契机,努力构建“中、高、本、硕”衔接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力发展具有江苏特色、一流水平、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是支撑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关键。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部等四部门《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出台了我省深入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
二、目标任务
(一)基本原则。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坚持四个“突出”: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切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突出教育教学实绩,着力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化发展水平;突出团队和名师示范引领,重点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双师型”名师工作室、职业教育教学名师;突出产教融合职业教育特色,积极推进校企共建高水平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和产业导师队伍。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有力支撑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坚持职业院校教师五年一周期全员培训制度和企业实践制度,进一步健全国家、省、市、校四级培训体系。2021—2025年,组织完成40000名以上教师的国家级和省级培训,指导40000名以上教师参加市级和校本培训。重点建设100个左右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00个左右省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100个左右省级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着力打造一批高水平“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探索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践基地。
(三)重点任务
1.落实全员培训制度,持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坚持职业教育教师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融合统一的素质提高目标,以国家级和省级培训为引领,带动高质量市县联动培训和校本特色研修。
2.突出人才培养核心,推进“三教”改革队伍优化。紧扣职业教育弘扬工匠精神、建设技能型社会、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的教育类型特征,全面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坚持推进“三教改革”、1+X证书制度试点等培养培训重点,对接新标准新知识新技能,着力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支持职业院校引进、选聘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高技能人才作为产业教授、产业导师,优化队伍结构,提升“双师”素质。
3.发挥名师团队作用,带动队伍建设均衡发展。持续推进领军人才培养和教师团队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名校长、名教师、骨干(种子)教师,重点建设以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为代表的“双师型”教师团队,发挥名师团队骨干中坚和示范辐射作用,促进区域、校际队伍建设均衡发展。
4.提升院校治理能力,助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针对职业院校实施提质培优、“双高”计划等重大项目和学校健全管理、完善治理体系建设等关键环节,分层分类开展重大项目、管理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的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能力。
5.规范健全培训管理,打造高水平培养培训基地。规范项目实施过程和培训工作流程,创新省市校企协作培训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提升培训质量与效益。
(四)实施项目
1.国家级项目。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指导方案,由中央财政支持,分为五大类13小类。
2.省级项目。根据“十四五”江苏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由省财政支持,包含六大类9小类。
具体项目内容见文件。
三、质量监控和保障条件
(一)落实分级管理责任。《意见》明确了省教育厅、省中高职教师培训中心、各设区市教育局和职业院校在落实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各自的职责分工。
(二)规范基地常规管理。基地是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主阵地。《意见》要求加强对基地的统筹管理和督促指导,基地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培训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培训学员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强化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省中高职教师培训中心各司其职,各职业院校、培训基地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要求和项目经费预决算制度,规范培训经费的分配和使用。突出项目实效,健全考核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和培训成果转化。培训基地绩效考核结果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作为经费分配、任务调整、考核奖励、鼓励宣传的重要依据。
相关政策: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十四五”深入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