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2021年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的
地区评选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2-03-16 09:10 来源:职教处 浏览次数: 1940 字体:[ ]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配套督查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8号)要求,经过设区市申报(推荐)、网络评议和会议评审,拟推荐南京市、常州市、南通市、南京市建邺区、宜兴市、溧阳市、常熟市、南通市海门区、东台市、靖江市作为2021年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的地区。现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至3月22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职业教育处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王卿,电话:025-83335613。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邮编:210024。

省教育厅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