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外函〔2022〕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各有关高校:
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申请受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范围
省教育厅受理除12所自主受理高校(名单见附件)以外的江苏地区其他人员的申请。省教育厅初审申请材料后,转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二、 工作安排及要求
1. 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项目选派办法和项目检索及申报时间等可以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2. 申报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省教育厅根据收到的书面材料审核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书面材料填报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请申请人关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根据不同项目的网上申报时间进行报名,按照各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并按顺序装订后报所在单位。请各所在单位按照项目选派办法的要求,认真审核申报材料,逐一填写并打印《单位推荐意见表》,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省教育厅。同时请将《单位推荐意见表》中推荐意见录入word文档发至邮箱jeaie_yanl@ec.js.edu.cn。
3. 省教育厅受理书面材料截止时间均为各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日期的次日。如网上申请受理时间截止至星期五,则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顺延至下周星期一。
4.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有关要求,如遇申报材料不真实、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至网报截止日期仍不齐全、逾期未提交等情况,省教育厅将不予受理。
受理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2013室。联系人:闫莉、施蕴玉,电话:025-83335212;传真:83335214,邮编:210024,电子信箱:jeaie_yanl@ec.js.edu.cn。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