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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结硕果 6.5万名新型学徒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1-05-28 09:51 来源: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坚持了企业培训主体地位,采取企校合作方式,对企业员工进行长周期精准培养,由于培养对象是企业员工,直接服务企业生产质量和工艺的提升,完全是按需定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容易取得实效,“性价比”很高,有利于实现产教有机融合,有利于以训稳岗,把企业职工更好稳定在工作岗位上,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一种创新之举,是高质量培养企业骨干技能人才的一种有效方式。近年来,江苏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工作要求,把企业新型学徒制作为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手抓培训扩围,一手抓质量提升,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从无到有,由点及面,先后有145所院校与843家企业开展合作,共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6.5万人,已投入补贴资金1.2亿元。通过新型学徒培训,提高了企业劳动生产率,增强了经济发展活力,对贯彻实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人力资源供给侧改革,服务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培养规模宏大的高素质劳动者大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助推作用。

系列政策引领学徒制培训由点及面逐步推广。一是积极开展培训试点。多年来,江苏高度重视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2015年9月即制定出台《江苏省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遴选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和泰州等5市,每市各选择1所技工院校与当地1家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培养试点。各试点单位积极发挥主体作用,加强深度合作,认真组织培训,取得扎实成效,试点共招收519名学徒,实际培养408名。常州市、扬州市在试点期间率先在市内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共培养2000名新型学徒。二是逐步稳妥全面推开。省政府层面2017年出台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9年印发的《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均明确提出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省人社厅、财政厅于2019年制定出台《江苏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从主要任务、基本内容、组织实施、服务保障等各个方面对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做了系统具体的规定。各地按照部省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和配套文件,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三是多措并举巩固提升。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省人社厅、财政厅出台线上培训的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和院校合作开发企业新型学徒制线上学习平台,线上线下融合推动新型学徒制培训。青年培训计划中明确,对青年学徒培训达到中级工、高级工、技师水平的,分别按每人每年5000元、6000元、7000元进行补贴。2021年出台政策明确,对紧贴省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具有鲜明行业特色和培训成本较高的学徒培训项目,各地可适当提高培训补贴标准;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结束后,评价工作参照企业自主评价模式组织实施,可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新型学徒实施评价认定。这些政策进一步丰富了学徒制培训的形式,提高了培训补贴标准,使学徒评价工作更加贴近企业实际、更加便捷高效,增强了对企业的吸引力,促进培训规模进一步扩大。

坚持需求导向解决企业组织培训的后顾之忧。针对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的不同需求,重点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培训服务,大型企业可以单独组班培训;同类中小企业可向行业协会集中申报,行业协会与职业院校联合培养;工业集中区的小、微企业可由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组织联合成班培养。针对学徒培训是一种在岗培训的实际需求,鼓励培训机构以“送教下车间”为主要形式开展培训,支持企业推行车间+教室互动培训教学,推广集中学、分散学、掌中学、网上学以及以赛代培等新型培训模式,通过生产淡旺季集中分散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工学矛盾。如徐州技师学院利用微课堂开展直播授课和录课,学徒可随时随地开展学习。针对学徒制培训师资的能力需求,企业挑选技术骨干担任导师,主要负责学徒岗位实操训练,院校安排优秀教师,主要负责专业理论学习。针对有的企业师资干活是把好手、语言表达能力不强的问题,扬州市选拔企业技术骨干统一进行师资提升培训,并引入社会优质师资充实队伍。

突出培养质量切实提升学徒综合职业素质。在培训机构选取方面,以全日制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为主体确定培养机构,支持各类职业院校特别是技工院校主动承担培训任务,为企业提供学徒培训“一站式”服务。促进技工院校承担起各地学徒培训和评价主阵地责任,每个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均承担一定的培训任务,支持具备条件的技工院校积极提供第三方评价服务,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学校办学考核评估和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在产教融合方面,明确企业及院校的职责定位和任务分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推动企业与职业院校产学有机融合,把产业动态、企业需求带进课堂。积极依托省级公共实训基地开展培训,如徐州技师学院依托轨道交通实训基地实施情景化教学,让学徒在具体工作情景中学习,提高了培训效果。在课程安排方面,校企共同制定培训方案,坚持以职业能力为核心,融入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职业素养、工匠精神、法律常识、安全生产规范,丰富了培训内容,提升了培训的系统性与综合性。培训课时原则上以400课时/年为基准确定,其中实践类课程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60%。教学实施过程中,除个别乡土特色产业外,一般采用30-50人的小班化教学。

围绕经济发展强化学徒培训服务当地产业的能力。一是坚持服务制造业和当地重点产业方向。各地坚持服务当地重点产业发展和企业实际需求,注重提升学徒培训与产业发展的关联度和匹配度。徐州市积极发挥桥梁作用,搭建双选平台,通过开展实地调研,掌握企业技能人才培训需求,引导技工院校开设相关培训项目,促进供需实现精准对接。常州市紧密围绕地区十大产业链,整合行业、企业和院校资源,开展针对性学徒培训。苏州工业园区组织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项目交流会,苏州技师学院和园区企业直接开展面对面沟通,为企业量身定制培训方案。二是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创出培训特色。在广泛面向先进制造业开展学徒培训的同时,各地也积极兼顾传统行业技能人才培训需求,形成学徒培养的地区特色。扬州市将传统产业纳入培养范围,突破传统的以师带徒模式的局限,共培养400名传统技艺技能人才,为传统技艺技能传承开辟了新路径。三是提升学徒制培训层次。为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培养企业技术骨干和技能精英,将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层次提高到高级技师,明确达到高级技师水平的,按每人每年8000元进行补贴。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顺畅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一是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发挥人社部门的组织牵头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横向沟通,每年下达年度培训指导计划,建立月调度制度,定期掌握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培训单位的实时对接,建立人社部门、企业、培训机构三方协调机制,组建工作服务群,拓宽联系渠道,加强工作服务对接。二是加强宣传发动。各地人社部门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推动政策入企、政策入校。南京市人社部门结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服务周活动,分赴各区开展集中宣传,组织各区人社部门、企业和培训机构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苏州市人社部门制作宣传手册,点对点深入企业开展下沉式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三是加强过程监管。采用属地管理、分级备案模式,加强学徒培训备案管理。经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的学徒培训,按规定向企业预拨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在加强实地监督检查的同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结合国家“金保工程”二期、“江苏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培训公共服务和监管平台,积极推行网上审核备案制度,实现信息联通共享,实施学徒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培训台账。四是加强考核评价。坚持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指导,对学员的职业道德、课程成绩、职业技能、工作绩效、安全生产等5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符合相应条件方视为培训合格,并按规定向企业拨付后续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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