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体艺函〔2021〕5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苏教体艺〔2019〕7号)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卫生健康、宣传、广电、疾控等部门精心策划宣传教育活动,组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讲团,组织眼健康专家走进校园,开展健康父母行动、校园公益行动、网络知识答题等活动,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并参与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要多宣传地方和学校典型经验做法,扩大影响,提高实效。
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托健康教育相关课程,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利用学校闭路电视、广播、宣传栏、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通过学校和学生辐射教育家长。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
各地各校要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月相关活动,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2021年4月10日前将本地开展活动的总结材料和典型经验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席瑞阳,联系电话:025-83335125,邮箱:xry940329@163.com。
为扩大宣传效果和影响力,省教育厅与省科协合作,拟在《江苏科技报》开辟《科学防控近视》专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可将其作为指导工作、交流经验、宣传典型的重要途径,积极提供新闻线索,推荐优秀稿件,展示本地本校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上的部署、举措和成效,营造家校社合作、全社会共同关注和重视儿童青少年眼健康的良好氛围。联系人:江苏科技报社赵培喜,联系电话:139****5677,邮箱:123504187@qq.com。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pdf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