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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社科司
2021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6 15:39 来源: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教育处(宣传处) 浏览次数: 3832 字体:[ ]

苏教办社政函〔2021〕5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工作安排,现将《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1〕1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全省地方高校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与时间安排

1.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网络平台在线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的唯一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申报“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须在2021年3月31日之前对本校投标项目的基本信息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3.申报“一般项目”,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省教育厅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统一申报。各地方高校应于2021年3月25日之前完成对本单位所申报材料的在线审核确认,其他申报单位须在2021年3月31日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4.申报阶段不需报送纸质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由各有关高校统一寄送至省教育厅。

二、工作要求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细致遴选,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无误,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联系人:省教育厅社政处李笑葶、陈靖远;电话:025-83335363、83335678;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社政处1513-1室,邮编:210024。

各独立学院由母体高校负责通知。

 附件: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2月19日